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核算(我是劳动派遣工,基本工资1620元,上个月有8个星期天,我们都加班,请问我们月工资是多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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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定下来是2800,为什么最后拿到手只有2100,扣了哪些?为什么会整
扣除了养老保险费,公基金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生育险,工伤险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当然是五险了啊。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劳务职工工资表
应该分开算,你是在两个月发的,应分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基本上遵循收付实现制,两个月放在一齐可能提高适用税率.
应该把两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扣减各类社保金之后计算
Q3:我是劳动派遣工,基本工资1620元,上个月有8个星期天,我们都加班,请问我们月工资是多少?怎么计算
先用1620÷(31-8)=70.434782609
按照一般加班,两倍工资计算
70.434782609x2x8=1126.9565217
那就是应该给你们1126.9元加班工资
1620+1126.9=2386.9
机场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的规定,可以要求同工同酬。
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相信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这样做不违法。
Q4:劳务派遣的员工试工期内多少钱?工资找谁拿?还用体验吗?
工资不低于正式入职的百分之八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找跟你签合同的劳动派遣公司拿,因为甲方把你的工资已经支付给劳动派遣公司了,是否需要体检看具体岗位需求,理论上讲公司有权要求任何岗位入职都提供体检报告。
Q5:劳动法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你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是厂方与你续签合同,应该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要解除你的合同,这种情形是有经济补偿,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你。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