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委托派驻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员工代缴社保?用工单位是否要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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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事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亲,由于市面上有很多用人单位需要大量招聘,同时又有很多的求职者待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人力和时间,就有越来越多的单位直接委托那些专业的公司代为聘人,这时求职者就只需要直接找到代为招聘的公司即可。这个应市场而生的必不可少的代为招聘和介绍工作的公司就是劳务派遣哦
Q2: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代缴社保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不可以,因为你和公司以办理了离职手续,和派遣没关系了
Q3:委派合同与委托合同一样吗
完全是两个概念。。委派是劳动关系的派遣,委托是委托他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事务。
是委派单位、接受委派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委派劳动到接受委派单位工作而订立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照委派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关系不同,又可以将委派分为内部委派和外部委派两种。内部委派是指委派单位因工作需要将劳动者委派到自己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或与自己有业务联系的其他单位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外部委派是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接受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与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的行为。
一般而言,委派单位与被委派的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确定;接受委派单位与被委派的劳动者之间以及委派单位和接受委派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或委派协议而确定。
对于委托关系来说是一样的。委托合同是可以委托无关系第三人的。委派合同是具有归属关系的人。
Q4:委派合同与委托合同一样吗
完全是两个概念。。委派是劳动关系的派遣,委托是委托他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事务。
是委派单位、接受委派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委派劳动到接受委派单位工作而订立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照委派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关系不同,又可以将委派分为内部委派和外部委派两种。内部委派是指委派单位因工作需要将劳动者委派到自己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或与自己有业务联系的其他单位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外部委派是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接受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与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的行为。
一般而言,委派单位与被委派的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确定;接受委派单位与被委派的劳动者之间以及委派单位和接受委派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或委派协议而确定。
对于委托关系来说是一样的。委托合同是可以委托无关系第三人的。委派合同是具有归属关系的人。
Q5:用工单位是否要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 乙方(单位): 甲、 乙双方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 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二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招聘的岗位安排工作或劳务项目(除经协商本人同意的)。 第二条 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委托省职业介绍中心代为办理),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 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 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 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 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人员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乙方自行招聘及委托甲方代招的人员,经乙方审核确定录用的,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前,需统一填写《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表》,组织体检,提供医院证明。 3、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4、乙方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5、使用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在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并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双方约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拖欠。工资所得税由甲方每月按实进行代扣代缴。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乙方汇至甲方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可选择下列方式支付:( ) (1)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 (2) 委托乙方自行发放的,乙方需将劳务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交至甲方备案。 7、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如严重违反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规章制度、重大疾病、失踪、违法犯罪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终止劳务关系,需书面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双方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表》签章后,递交甲方办理退工手续。提前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以报表时间为准,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8、在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须将依法制定的下列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向劳务派遣人员直接公示,并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相关约定。 (1) 第五条 劳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劳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议,按确定标准结算。 1、劳务服务费用选择标准: 3、乙方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用工待遇问题,由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与派遣人员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符合领取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核定,划拨至甲方具体办理补偿金发放手续。 5、劳务派遣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以外造成伤、残、亡,所发生的费用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及家属承担,甲乙双方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文本来自《中华文本库》之《劳动合同》专栏。如需更多相关文本,请自己去该专栏查找。 http://www.wenben114.com/ArtDir.asp?ClassID=2
正常情况下要签定合同的
我以前的厂也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