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变更劳务派遣劳动仲裁有权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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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可以任意调动员工而不需要商量
此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工作岗位是由劳动合同明确确定的,不能够随意变更,若变更,则应该经过双方协商处理,不能单方任意调动
Q2:合同到期后公司想把劳务派遣转为正式员工 员工不签的话有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得到补偿。
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除非新合同工资低于原先,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第七章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你必须有劳务合同,而且,如果你还想在现在的单位发展下去,那就别在乎这点加班费,如果你对现在的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那就找工会或者律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3:非本人原因用人单位更换派遣公司,和最后一家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
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员工去工作的单位。
如果非本人原因和最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该按照劳动期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也就是半个月工资计算。
Q4:请问: 劳务派遣工在公司直接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前的劳务工龄作废,是否合理,合法?
你签了劳务派遣的辞职报告,公司不支付你经济补偿。
你不签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只能将你退回到劳务公司。
合同工龄从入职起计算。
社保工龄从缴纳社保起计算。
Q5:劳动合同变更劳务派遣劳动仲裁有权受理吗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提出将不会得到经济补偿,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
2、不会计算A公司与B公司的工龄,只能计算在派遣公司期间的工龄,如果工作岗位调整,但是派遣公司没有变化,这样工龄按照在派遣公司工作时间累积计算。
法律条文很多朋友已经发出来了,我就不再重复发了。我是以多年从事派遣工作的角度帮助你分析的,祝你好运。
错!
劳务派遣合同书不等于劳动合同书!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保险及福利均由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只用人不养人,劳务派遣实质上是雇佣和使用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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