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项目服务方案?派遣合同能转成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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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外派后转移劳动关系
不合法。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7月。如果到期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行为,单位要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提前中止劳动合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按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半个月计算经济补偿金。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当你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也是无效的。单位这样做,是有着潜在的风险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两个公司都很难脱离干系,派遣公司是要有资质的。
Q2:派遣合同能转成劳动合同吗?
如果是各种待遇没有受到损失,个人建议目前可以不用向工厂提出来。根据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由用人单位认定。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你可以向工作地或用人单位(工厂)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你跟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提出权利救济。
看你在哪里哈,其他地区没有研究过。但按照重庆市的规定,话是有可能直接转为劳动关系的,准确说叫”视为劳动关系“。
不能,原因就是两个合同主体不同,虽然人都是在一个地方做工,但用人单位主体还是有所区别的。如果要转,则只能先解除派遣再重新入职单位的。
不可以直接改的,你们原本的合同关系就是劳务派遣,后面没变更的话就继续是。你可以去看劳务派遣合同的合同期限,到期了就声明不续,并和厂方直接沟通,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找厂子给你签一份劳动合同不就行了,可以商量。
我也在厂子里工作过,你所说的可能就是我们总说的 转正。。。这个看你公司是什么政策了
Q3:和单位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如果以后用人单位要把劳务派遣换成劳动合同,需要给工人赔偿金吗?
谢邀!首先要恭喜题主由劳务派遣合同转签为正式劳动合同。说明你被派遣到该公司后工作优秀,被该用工单位看中正式录用了。所谓劳务派遣合同是具有派遣资质的中介公司(如保安、家政等)与劳务人签约而实际工作是被派往真正的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服务,这些劳务者往往会成为用工单位的二等公民,他们干着比用单位正式工更苦更累的活,而薪酬福利却比其正式员工低。因为他们的劳动关系(俗称“户口")在派遣中介公司,并不在用工单位。现用工单位与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你就是其新招的员工,而你原来与派遣中介公司所签的合同与这次劳动合同是二个完全不同的合同。派遣中介公司会因你与实际用工单位有新的劳动关系,而与你解除派遣劳动关系也不会给你任何补偿(这与非派遣劳动合同有所不同)。
Q4:关于劳动合同和辞职、交接工作的问题。
1、直接走,工作不交接,这个国企会起诉你,你无法追偿同工同酬的问题——因为你属于劳务派遣。
2、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走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B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补足你不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差额,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反馈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Q5:关于劳务派遣的费用以及如何将劳务工转为合同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工资依法不应该不扣掉,用工单位除了支付劳动报酬给派遣单位外,一般还会支付一笔管理费,这才是派遣公司的报酬。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员工的工资由派遣公司发放,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极有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你公司的派遣员工社保想要自己缴纳,需要解除与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再与你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呵呵,那我就通俗点给您讲:
合同工说的就是用工单位(银行)直接与员工签订合同,是与用人单位(银行)有劳动关系,劳务工就是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务公司再派员工去用工单位(银行)工作,有什么劳动纠纷了,和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
您假设您的朋友去了银行,一年签一次合同,也享受五险,就得看签合同的甲方是谁了,如果是银行,那就属于合同工,如果甲方是劳务公司,那就属于您所谓的劳务工,也就是派遣员工,当然,还得纠正您一下,按照2008年1月1日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现在合同是不能一年一签的,因为固定期限合同签订超过两次就转为无固定期合同了,即使是走劳务派遣的劳务工,也必须是两年一签,否则也会转为无固定期合同。
我这样说,您就明白些了吧。
我之前就在一家劳务公司里上班过,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合同,那劳务公司就会得到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是由你们所在单位的企业支付的。等你们转正之后,企业会给劳务公司转正补贴。之后转正人员就与劳务公司没关系了,签订的合同是企业,同样也是由企业为转正人员缴纳社保。
不过如果员工离职的话,劳务公司会在离职员工的工资里扣掉一部分钱。
1,劳务公司不会抽、扣钱的,劳务公司的利润是每人每月的劳务费(也就是你说的手续费),派遣工工资是由单位核定发放的,如果说合同工和派遣工工资不一样,那决定权在公司,劳务公司无权扣留
2,公司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医保、录用等一系列手续,等双方协议到期或者期间协商终止;找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保险、工资发放、新参保、退保、招工、录用手续节省人力物力时间,这也是现在好多企业为什么找劳务公司代理事宜,如果有充分的精力可以公司自己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