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问一个事 实习工资按劳务报酬算吗)

劳务报酬所得(问一个事 实习工资按劳务报酬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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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想问一下劳务费是怎么计算的?

什么是劳务费用?劳务费是什么?和您详细分析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广州招才通劳务派遣.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比如说,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就是这些,当然今后在遇到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才可以,以上资料只供参考。

劳务费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确定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条确定起征点或说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税前为:假设超过4000元,则:

3300/(1-80%/20%)=3300/0.84=3928.57元。

错误

那么说明税前不超过4000元,则:

(3300-800*0.2)/(1-0.2)=3925元

税前为3925元

Q2:问一个事 实习工资按劳务报酬算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提问。实习生的工资报酬计算,主要是看进入单位签署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就是按照劳动报酬计算,个税起征点要多一些,3500元起步,享受各种待遇比较多;如果是劳务合同,起征点少,800起步,相关待遇要少一些。

Q3:劳务费是什么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农民工在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前提下,在工地受了一些皮外伤,算是工伤么?     属于工伤,应该赔偿医疗费、养伤期间工资照发的。要求a和b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Q4:劳务费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缴

新个税法下,报酬支付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视频中详细为你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劳务合同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工资薪金扣税,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税呢?

如果提供劳务人员未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仅是为完成某项劳务,由用工单位同时你签订单项的劳务合同,那么按劳务报酬扣税;如果同工单位签订的了劳动合同,单位同个人的关系为雇佣和被雇佣关系,那么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Q5:劳务派遣公司怎样计算所得税

劳务派遣工资不能作为本企业工资费用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可能会根据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那么,其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能否当作工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能否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基数呢?

  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强调是否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且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对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该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此,劳务派遣工作具有非技术性、临时性、工资金额的非固定性(可随行就市)的特点。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只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

劳务派遣工作具有非技术性、临时性、工资金额的非固定性(可随行就市)的特点。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只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且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对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该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