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属于哪个市(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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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扬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骗子吗?
劳务派遣公司不会辞退你,但会把你介绍给一家又一家的用人公司,这些用人公司就不一定确保都是些好公司了,遇到不好的公司,你不想做,那劳务公司收了你的钱,也不会退给你的,最多就是再给你换家公司,如此反复。建议你最好是直接到用人公司应聘面试,现在劳务工欠缺,一大堆的公司都在招工,相信你找份工作也不难……
Q2: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代理与劳务派遣都是企业比较常用的用工形式,一般企业都是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的用工形式,而劳务代理与劳务派遣这两种人们会常常混乱它,其实这两者之间是有所不同的,至于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下面【广东招才通】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劳务代理与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代理指是代理公司根据用人企业需求,接受用人企业委托,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人事政策规定,为用人单位办理各项劳动人事管理事务以及政策法规与管理咨询。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动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合同的性质不同:劳动派遣是一个关于劳动力的派遣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的用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代理是一种代理关系,其本身并不参加劳动合同,其仅仅代理一方和对方磋商订立劳动合同。
2、提供的服务不同:劳务派遣需要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同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同用人单位是劳务协议关系。而劳务代理主要是代理企业或者劳动者同另一方订立劳动合同,其是一方的代理人,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3、法律地位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公司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其必须同劳动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代理机构
(劳务经纪人)与其代理的任何一方都是代理关系,为一方提供代理范 围内的服务。
4、法律关系不同:人才派遣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用工企业和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劳务代理涉及的仅仅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务代理方一般不参加合同,其仅同代理一方产生代理法律关系。
5、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的调整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代理提供的是代理服务,其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Q3: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合同到期.原用工单位辞退员工 劳务派遣我们去别的单位继续工作,不签合同是否有赔偿
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劳务公司申请辞职,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另外你的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你可以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要求公司赔偿,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见第四十七条,如果公司不赔偿你也可以去做劳动仲裁。具体的操作还是建议你打法律资询电话,会教你如何规避风险,胜算会更大。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Q4: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为了变相剥削劳动者的遮羞布!既想用人,又不想付钱!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还找一个合法和理由!
Q5:劳务派遣的公司靠谱吗?
我以前就是做劳务派遣的,说实话,以前正规的很少,也就是大部分不靠谱,但还是有靠谱的,要靠你自己擦亮眼睛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