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的经济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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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劳务外派的,我被解雇了,有工资吗?
解雇后就没有工资了,但以前的工资要结清。
您好,试用期解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Q2:劳动合同期内,被雇佣者提出辞职,能否拿到工资。
1、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违法的,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更不可能算数。2、单位收取押金也是违法的。3、你需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辞职后单位必须返还押金和你的全部工资。
可以拿到工资,但拿不到三个月工资标准的遣散费也就是补偿工资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可以了,你的工资以及奖金、提成等都可以拿到,"但是合同上面写着:被雇佣者在合同期内辞职视为自动放弃押金和工资以及提成。"这条因为与法律相违背,所以无效。
单位如果不给你工资,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想拿到工资的话,建议你先写份离职申请,根据你单位的情况;至少需要提前一个月上交辞职报告,在申请交上去后,人事部接收后会给你办理离职手续,这样你走的是一个正常合理的路线,当月的工资会给与结算的,至于押金这方面,如果你的单位是正规单位的话,是不应该收取押金的。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你的押金椒可以要回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属违法行为,可以予以追回。但至于工资及提成,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虽然约定视为放弃工资以及提成,但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之规定的精神相违背,因此应当认定此条约定无效。因此,你的押金和工资以及提成是可以拿到的。
我给你一则新闻,你看了就知道你自己该怎么做了哈
2009年7月,刘某与沂水县某企业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如工作不满1年辞职视为违约,将被扣除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今年5月,刘某写出辞职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还差2个月干才满1年,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扣当月工资1200元作为违约金。刘某找经理商量能否少扣点,经理说企业只是在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无奈之下,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
劳动保障部门通过调查认为,该企业与刘某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违约金的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补发刘某的工资1200元
Q3: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问题
相当于减工资,津贴也只能称福利了,你觉得福利是工资吗? 根据你提了内容我得出如下公式: 劳动合同内的工资(称:薪水)=工资 工资=劳动报酬 津贴 又:工资=劳动合同内的工资(称:薪水)-津贴 设:月能拿到1000元月薪水,其中800块是岗位工资,另200元是津贴;想拿到津贴必需符合相应的条件的但本月因某种原因不能拿到津贴; 即:1000-200=800 这就是薪水 得出结论:薪水=工资 津贴 工资=薪水-津贴 所以相当于减工资喽。 呵呵,我这样算不知道远方的朋友能否明白呢,在这里,小弟只是换个数据角度去看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后祝你工作和生活愉快。
回去玩物丧志
试用期是提前3天提出辞职。你好像是擅自离职了。工资问题只能好好跟工厂协商了。
Q4:签了劳务合同,干了两个月,自行离职有工资没有?
签了劳务合同,干了两个月,自行离职需要提前30日辞职,主张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你不要辞职,而是去劳动部门告其不签劳动合同,先拿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再说。 如果辞职,没有其它理由,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Q5: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的经济补偿问题
不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用人单位不发生直接的人事关系,在签订合约的时候都会写明,在用人单位公司在效益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无条件将外派人员退回派遣公司。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你是劳务派遣单位而不是实际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把你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你维护的你的权利途径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在你没有工作期间支付你基本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的合同必须签两年以上,但你的离职是离开工作的公司还是劳务派遣的公司,离职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提前解除,这些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要不最起码,也要把你的情况叙述清楚。
用工单位把你退回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再把你介绍到其他单位。都是这么解决的,没有补偿。除非是用人单位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