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一个企业连续使用同一个劳务派遣工三年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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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国有单位劳务派遣工违法按国家工作人员处理吗
这问题有点怪。国有单位正式工也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你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不是指公务员?问题中提到的是违法怎么处理,我告诉你答案:依法处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身份,犯什么法就按什么法处理。所以说你的问题问得好怪。
国家机关的派遣工只是好听而已,并不能得到什么实惠,即使与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但薪资的差别依然很大,只要是与正式工福利不能共享。
Q2:劳动派遣用工存在哪些违法犯罪问题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一是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三是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四是提供条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是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六是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任务占坑
Q3:劳务公司收取劳务派遣工的劳务费是否合法?
劳务公司有自己的收费文件和规定 如果你这家劳务公司办事 等于是你默认了遵守他的规定 交钱是必然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对(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5.37条规定, 不是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向您收取职业介绍费。)不起作用吗?
不知你说的劳务公司是什么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中介公司是不同性质的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是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的,但可以向用工单位(即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单位)收取劳务费。如果你说的劳务公司是职业介绍机构,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5.37条规定,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是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向您收取职业介绍费。
有一事要请教:您是否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您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它就无权向他自己的员工(您)收取劳务费,这个劳务费应该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只是帮您介绍工作,而且它的营业范围也包括了职业介绍的话,那就可以向您收取职业介绍费。
您说的情况可能是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私立的可以收费;如果您是真的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的情况,而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您的费用了,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管属于哪种违法收费,您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从而拿回自己原本不用交纳的费用!
你说劳务公司应属于中介服务,不是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收取找工作人的劳务费是合法的.
Q4:劳动法不保护劳务派遣工吗?
劳动法保护劳务派遣工。
法律分析
第一,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同时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同样需要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在劳务派遣协议中,除劳务派遣服务费等约定外,其他凡是与劳动者利益相关的合同义务,用工单位如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而造成劳动者损害,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如果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向被派遣劳动者补足劳动报酬的责任。如果是实际用工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及时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在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纠纷,应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由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向劳动者依法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义务。当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或者由于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当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如果是由于用工单位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Q5:一个企业连续使用同一个劳务派遣工三年违法吗?
目前不违法,因为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在劳动合同法出台时已经淡化了,但国家正在讨论的派遣办法里可能会严格要求这三性。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已成为当前很多大企业的常用用工方式,其好处包括: 一、对企业而言 1、节约管理成本。 企业的管理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很大的份额,每年企业为管理成本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都非常巨大。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后,人事管理的成本将会显著减少,人事管理琐事不再占用企业宝贵的发展时间,企业也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用到企业的发展壮大上面。 2、节省人员的招募成本。 企业人员招募又是另一项另企业头疼的事情,用工难,招不到满意的员工,薪资又连年上涨,企业招工成本随之不断攀升企业。如果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作代理,有用工需求可随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企业只需进行员工接收即可工作即可,省钱高效又省力。 3、规避用工风险。 在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不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因此用工企业不必承担劳务风险。风险转移给了劳务派遣公司,而用工单位可以减少承担的风险。 4、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保障了生产需要的用工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充分的利用企业现有资源,不必承担在招聘新员工期间所花掉的成本,有用工需求可随时联系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符合用人单位标准的员工到单位上岗即可。 5、提高了派遣员工的素质。 因为员工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已经经过劳务派遣公司能力筛选,所以减少了用人单位的培训成本,也提高了员工的职业素养,员工素质得到保障。 总之通过派遣,企业可以把用人的风险和从烦琐的事务中脱离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的战略发展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品质上,用同样的钱创造出不同的价值效果。 二、对员工而言 1、劳务派遣将会是一种持续性的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将会随时为被派遣员工服务,在员工有职业上的需要时,可随时联系派遣单位进行协助工作。 2、离职换工作更便捷。 只要在不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劳务派遣公司便可以为员工安排新工作,因此只要员工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即可对派遣公司提出更换工作的申请,并甄选派遣公司新推荐的工作岗位,员工可视情况而选择自己喜爱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障随身行。 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如若用工单位未能履行用工责任,没有很好的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个人可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出面调节,员工自身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4、提升工作水平。 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后,一些派遣公司会定期举行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员工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更好的规划自己的事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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