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员工赔偿金谁支付?用人单位无故解雇派遣员工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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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工被辞退补偿标准
员工与软件外包企业签订3年合同,然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1年8个月。用工单位项目收尾,却以员工工作态度不好和工作能力不满足公司现有要求,提出辞退。软件外包企业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两个单位均没有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该员工辞退通知。软件外包单...
望采纳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没有补偿。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派遣工由派遣单位另行派遣,等待派遣期间,由派遣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2:派遣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拿到赔偿吗?
这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法条规定,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范围的劳务工不适用《条例》,当然也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务工在什么情况下有经济补偿金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有下列情形时,应当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并适用劳动法,但社会保险关系按现行规定处理(即按其原来的社会保险关系处理):(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 “报名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工作或不为反对意见的。这条法规是市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一条规定的。依该规定,劳动者由于政策或维持生计的原因,可能在正式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实际劳动,以取得报酬。这种关系,仍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主要体现在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承担补发工资并加付25%的补偿金;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按一年一个月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等等。由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务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务工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但是,需提醒老职工注意的是,在这一点上,仲裁和法院的做法有所不同,上述只是高院的解释,法院照此执行,但仲裁并不执行。所以,老职工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应当明确这一情况,作出明智的选择。
目前对(二)的解答本市尚没有实际的判例,目前仍按(一)执行。
1、自己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就业局和社保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时间限制的。) 2、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3、可以自己交,到当地的社保办理。原则是一样的。只是因为缴费高低与企业不同会导致养老金的不同。
Q3: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谁来负责赔偿?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当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为你是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索取,不能直接找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以后,可以找用人单位返还,通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前有协议,协议上应当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务公司。
Q4:用人单位无故解雇派遣员工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按照新劳动法,资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劳方“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与劳方为资方已服务时间有关,另需支付至少30天的薪水。
具体请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法律等相关人士。
若不能与资方达成妥善协议,可寻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仲裁。
祝顺利~!
当然需要赔偿经济损失的啊,员工可以要求,不行 的话,可以免费要求劳动争议仲裁!!
Q5:我为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赔偿金如何算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到现在三个年头。
应该可以得到两个半月或三个月的补偿。
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合同。
你们单位的裁员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有原因的你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你现在工作满几年了,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是你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可以获得二年半的补偿金,即2.5个月的工资
因为员工的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因为是合法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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