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出差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员工工伤问题请教解决~~~~
1、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你所有的治疗费全部要报销;
2、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
3、如果按工伤程序走的话,你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Q2:劳务派遣发生工伤归何方负责?
如果劳务派遣的员工,劳务派遣单位是你们的用人单位,你们和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们的合同也应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公司。
后期赔偿一般是由劳务公司帮你们申报工伤,单位主要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护理费,5~8级伤残以后辞职的需要支付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的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辞职以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都是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Q3: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出差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Q4:在劳务派遣中,员工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与被雇佣单位的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展开全部
由劳务派遣公司出,因为该员工是与派遣公司是直接的劳动关系
展开全部
按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若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被雇佣单位)不承担责任。你只需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即可。在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如何依照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与用工单位处理责任分配事宜是他们两单位之间的事与你无关。广东仁言律师所覃律师
展开全部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通知你
展开全部
有用工单位承担责任。
展开全部
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派遣单位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Q5:劳务派遣中的工伤
虽然劳务派遣单位还没买工伤保险,你这个也完全可以依照工作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作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