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合同有无关系,在正式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之间有?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合同有无关系,在正式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之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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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体工商户可以注册时填写“经营劳务派遣”吗?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并按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并按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你好!

不可以,,经营劳务派遣国家有严格限制,,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而且注册资本需要在50万以上,,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2:劳务派遣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最高试用期是多久?

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认同广州民商律师的观点,由于必须订立二年以上的合同,所以试用期为两个月以内(2-3年),六个月以内(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Q3:劳务派遣扣工资?

单位扣你工资跟你是不是劳务派遣一点关系都没有,单位不能随意克扣你工资的。扣工资,比如说,你迟到了或者是做什么事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等等。

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应该和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在同等工作量下是一样的。工资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标准发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综上,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工资,也不能向员工收取费用。

Q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合同有无关系,在正式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之间有

楼主你好。

劳动争议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诉讼时效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你需要区分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的是赔偿金;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支付的是经济补偿。

2007年9月份以后,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劳动关系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你所工作的企业只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但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国有企业与你只是民事劳务关系了。因此,你主张该国企支付经济补偿,可能是主体不适格。该企业的这种做法存在规避责任之嫌,劳动仲裁怎么裁决还需根据双方举证等综合判断。

2007年9月份之前,你主张经济补偿,须根据当时的劳动法来主张。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目前没有规定用工单位的补偿金要给劳动者,你只能回到劳务公司去待工,每月拿当地最低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仅供参考

Q5:劳务派遣时,接收单位也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接收单位属于用工单位而非用人单位,是不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只需要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签订即可。

法律分析

在劳动市场中,相比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鉴于此,现代各国均出台专门的法律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亦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等。其中,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因此法律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恰宁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的主体上看,一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管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管人”。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只是用工单位,但并不是用人单位,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后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因此,在劳务派遣的场合,劳动力的雇佣和劳动力的使用相互分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