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编外的区别?毕业做外贸一年半了,在国企,属于编外,劳务派遣。主要是跟单这块,但觉得好像学不到什么新的内容,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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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正式编制、聘用工、劳务派遣的区别

正式编制指的就是单位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按合同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合同。 聘用工指的是正式编制外的员工,也就是非正式用工。 劳务派遣是非正式用工的一种形式,近年来也是非正式用工最主要的一种形式。所以,在有一些人的概念里面,聘用工几乎是和劳务派遣划等号的。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也是要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的,只不过劳动者不是和用工单位直接签,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楼主你明白了吗? 明白就给个最佳答案吧~

Q2: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内部转正可以吗

劳务派遣工也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的一种模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这些编外人员,都是单位通过人社部门统一招聘,财政部门统一供给,分配到单位使用的,以补充正式职工力量的不足,解决单位编少事多的问题。还有就是人社部门授权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给,比如公立医院这类有经营收入的单位。

实质上,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是与派遣公司发生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只负责承担应该付的费用,不用给派遣工发工资,也不用缴社保,出现意外也不用承担直接责任,这一切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的。这和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还不一样,这三类人员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出了问题或意外,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到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3:劳务派遣工和计划外聘用工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计划外用工,在一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中,有一些长期在单位工作或为单位服务,一直没有作为正式职工编制,但又列入劳动统计范围的人员。在60年代及70年代初称为非在册人员,70年代中期开始称为计划外用工。

从概念上来看,劳务派遣与计划聘用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属于派遣单位的人,合同双方为派遣机构,费用支出是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一般只与派遣单位发生费用往来。而后者则属于用人单位自己聘用的人,只是聘用人员分计划内外而已,其合同关系为用工方与工人之间的,费用支付也是直接发生工资支付关系的。

说明白了就是国企推脱责任的叫法。其实都是一样。

所谓计划外聘用员工,只是你所在用工企业内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法律上没有这种说法。

你和企业签订合同后,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就是这家用人企业了;但原来你作劳务派遣工时,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就是派遣单位,和用人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

无论哪种形式,都是“不让干就不让干”的,都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否则就是违约。你的劳动权利会依法受到保障的。

Q4:劳务派遣工和计划外聘用工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计划外用工,在一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中,有一些长期在单位工作或为单位服务,一直没有作为正式职工编制,但又列入劳动统计范围的人员。在60年代及70年代初称为非在册人员,70年代中期开始称为计划外用工。

从概念上来看,劳务派遣与计划聘用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属于派遣单位的人,合同双方为派遣机构,费用支出是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一般只与派遣单位发生费用往来。而后者则属于用人单位自己聘用的人,只是聘用人员分计划内外而已,其合同关系为用工方与工人之间的,费用支付也是直接发生工资支付关系的。

说明白了就是国企推脱责任的叫法。其实都是一样。

所谓计划外聘用员工,只是你所在用工企业内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法律上没有这种说法。

你和企业签订合同后,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就是这家用人企业了;但原来你作劳务派遣工时,和你有劳动关系的就是派遣单位,和用人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

无论哪种形式,都是“不让干就不让干”的,都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否则就是违约。你的劳动权利会依法受到保障的。

Q5:毕业做外贸一年半了,在国企,属于编外,劳务派遣。主要是跟单这块,但觉得好像学不到什么新的内容,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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