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纠纷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这种劳务派遣签订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当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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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2:我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我到某公司工作(试用期过后无故辞退)怎样索赔
1、派遣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不会超过2年,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用人单位试用6个月属违法行为,可要求派遣单位后4个月按转正后的工资不足差额。
2、用人单位将你退回派遣单位后,如果派遣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派遣单位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派遣单位继续履行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要么在与你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派遣到新单位工作,要么在你没有工作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给你发放。
4、你的上述诉求,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按他们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解决,按规定是要由用人单位出钱,但这是他们的事你可以不用管。
5、如果他们互相推诿,不与支付,你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被申请人是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可申请作为第三人一并出庭。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派遣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1、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得到赔偿。
2、你可以到你的劳动关系所在公司(就是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求:安排其他工作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3、如果你的劳动关系公司不给予补偿,你可以到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局反映你的问题,劳动局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给你合理的解决。
4、劳动局的解决程序:劳动者反映问题—劳动者申请仲裁—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组织调解—仲裁开庭—下发仲裁书—仲裁执行(仲裁执行有15天期限)。
Q3:这种劳务派遣签订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当如何判定?
用人单位是甲方,受委托代招待聘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乙方。
A公司如果没有与B约定为唯一合作单位,A与C的协议就是合法的。
A与C约定的是管理权委托,A和B约定的是纯粹的用工协议,两个协议性质完全不一样,也不冲突。
两个员工因为关系在B公司,属于B公司派遣人员,没有资格状告A公司。
有问题应该由B公司出面解决。
当初,A与C签订合同并把员工管理移交到C时,B公司并无异议。
B代表自己的员工。如果员工对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和B交涉,与A无关。
在此情况下,A可以坐视不理,隔山看风景。
我认为你亏多了,你自己权衡一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买社保,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4:孕期中,劳务派遣的劳动纠纷法律援助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据此 ,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能退回。本案中,用工单位违法。 而且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或者辅助性工作单位适用。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用工单位需按照原工资支付给你报酬。 综上,你也不可能再到那个公司上班了,可以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赔偿应该比现在的要高,或者请个律师帮你算一下也可以,律师比较专业,算得数额会令你满意的。
Q5:什么是派遣劳动关系?发生劳动纠纷时,要向谁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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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劳动关系,系指由“企业”与劳工订立劳动契约,由劳工向“他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契约存在于企业与劳工之间,但“劳务给付”之事实,则发生于劳工与他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借调劳动关系只是中途借用,而派遣劳动关系则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向“他企业”给付劳务,类似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涉他合同。 在派遣劳动关系中,合同相对方仍然是劳动者与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向“他企业”给付劳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原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同样,原用人单位也可以与“他企业”约定由其向劳动者履行部分义务,“他企业”未按约定承揽对劳动者的义务,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有空多看一些派遣方面的信息对你会有所帮助,像麦斯特人力资源就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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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3. 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了解派遣协议的内容;实行同工同酬。
4. 一般情况,有劳动纠纷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但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少,经济实力不是很强,通常可向用工单位主张;或同时向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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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纠纷要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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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到劳动仲裁主张权利,你可以诉劳务派遣公司,并追加被派遣的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到确认劳动关系时,派遣公司和第三方用工单位都会举证,方便你的权利救助。
1.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3. 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了解派遣协议的内容;实行同工同酬。
4. 一般情况,有劳动纠纷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但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少,经济实力不是很强,通常可向用工单位主张;或同时向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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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劳动关系,系指由“企业”与劳工订立劳动契约,由劳工向“他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契约存在于企业与劳工之间,但“劳务给付”之事实,则发生于劳工与他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借调劳动关系只是中途借用,而派遣劳动关系则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向“他企业”给付劳务,类似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涉他合同。
如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