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建(现在公司裁人 之前与中介签的合同。现在中介要把人带走有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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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谁知道北京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
有劳务派遣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都是正规的。北京太多了,基本上全国范围内比较出名的劳务派遣公司在北京都有公司,百度一下就出来了。
Q2:建行劳务派遣是啥性质
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建行工作,听从建行员工、领导指挥,发工资时由建行将工资总额+劳务派遣服务费交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发工资上社保。员工和建行只有工作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签合同的时候看看是不是建行的合同就知道是不是劳动派遣工了
Q3:北京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去澳大利亚打工签证,但是要去香港或者澳门做个认证什么的,有谁知道吗?
这个东西是骗人的,就是骗你8800元人民币,然后把你扔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不管你了,澳大利亚的打工签证直接在网上申请,或者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申请都可以,从来没有说要去香港或者澳门申请的
请问你去澳大利亚了吗?我也同问
我这边刚接到消息签证下来了,定日期准备出去挣钱了呢!
请问你现在出去了吗?
你的要求还真是不高,这个工资水平还是很容易达到的,但就是不知道你的中介怎么样,因为现在澳大利亚的失业率很高,本地人都很多事业的,不知道中介要到那里去帮你们找工作,还有就是澳洲的福利只是给本国人的很外国的劳务人员无关
Q4:劳务派遣合同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北京的医院与新员工签劳务派遣合同,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现在允许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将单位中的一些临时工或者雇佣的劳务工转变为劳务派遣关系。个人认为这个符合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拖欠你的工资以及保险,你没有必要找这个单位的麻烦。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合同,派遣公司再把你派到用工单位去上班。劳动者虽在用工单位上班,但人事关系在派遣公司,属于派遣公司的人。这种用工方式可以为用工单位节省大量的用工成本及管理风险。
单位有权利决定通过何种用工方式招工。
Q5:现在公司裁人 之前与中介签的合同。现在中介要把人带走有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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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济补偿,更谈不上赔偿。
劳动者是与劳务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务公司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公司只有用工单位。现在用工单位裁员,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或解除,劳务公司把人带走重新安排符合法律规定。在等待安排的时间里,劳务公司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附:《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法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五个月的社保按规定是不能补发的,只能要求单位按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建全你的社保关系。 6、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5 其他回答(1) tata 2级 2009-08-20 简要回答: 1.1月-6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合同,需按双倍工资计算1月-6月工资。 2.社保是必须要补缴上的 3.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实际工龄,按每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做为赔偿。如没有书面通知,还将多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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