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防爆认证?手拉手劳务派遣服务谁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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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工问题
劳务派遣工不是上班的这家单位的员工,待遇通常要比本单位的员工要差,特别是福利方面很多都享受不到,就是因为用工单位付出的用人成本比正式工要低(甚至低不少)才招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转正的说法。是否能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完全取决于用工单位的政策或意愿。
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即中行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与中行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你的工资由中行代发。劳务派遣性质的发展空间很小,因为从法律角度讲你根本就不是中行的员工。
Q2:手拉手劳务派遣服务谁了解的呢??
手拉手劳务特别不错;坚持服务至上,高质高效
手拉手劳务一家劳务派遣、国内劳务输出的啊,需要的参考下吧
Q3:我是劳务派遣工,体单位劳务派遣工达百分之60,都是在同一岗位,一派就是十几年,请问是否合法?算不算...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用工单位在辅助性等岗位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所以,你所在单位的派遣制用工派遣期限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多6个月,是违法的。
派遣工不是正式工,正式工是合同工。但是派遣工应当与合同工同工同酬,应当享受合同工的待遇。
至于派遣工比例问题,法律只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比例,现在人社部出台的《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还未正式通过,没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参照意见稿中的规定,60%远远超过应有的比例了,即使正式的法律文件出台后10%的比例有所放宽,也绝不可能达到60%。
如果和同是2012年12月28日前的可以,继续履行,但不能再增加人了,慢慢过渡到人数下降。之后的不行,需要整改成符合三性和即将到来的比例。至于哪些对象需要被整改,要开员工大会的。毕竟谁都不想做那个10%。
Q4:劳务派遣?
简化用工手续和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这两点了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那么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不能免责
关键看当时转制的情况下是否有与原单位及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就工作年限、休息休假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的话,正常是只计算后面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司龄的。以前的工作年限只能做为工龄来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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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劳务派遣是怎么回事呀?
劳务派遣,从你个人来说:你与二个单位发生关系。一个单位与你有劳动关系,签有劳动合同,发工资,办社保,但你不在该单位出卖劳动力(法律上叫用人单位);另一个单位是使用你的劳动力,管理你但和你没有劳动关系,只给你发加班费及一些福利等(法律上叫用工单位)。这二个单位之间会有个劳动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会收取用工单位的管理费做为派遣你们的利润。 劳务派遣一般只用在一些单位不想承担人员的社保等及规避一些用人方面的限制,在一些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岗位上使用派遣工,但这里要注意,劳动合同不少于二年,而且在没事做的时候,用人单位也要给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