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劳务报酬的标准填写(劳务合同制定的形式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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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楼上的,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是两码事...........
看你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和什么有关的啊
例如: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Q2:劳务合同制定的形式有何规定?
“制定的形式”?具体指什么意思?对于合同而言,一般说“订立”,而不是“制定”。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2 、合同目的不同,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 5、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法院可直接受理、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1、合同性质不同,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的义务。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view/166729.htm
Q3:签署劳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主要的几个条款有:
1、工作性质或内容。
2、劳动报酬及社会福利待遇。
3、上班时间及休假。
4、违约责任。
5、合同期限。
你只要就看合同当中这些主要条款就可以。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遇事不明勤咨询
劳动合同的签订,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劳动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会有许多不明之处,这时候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虚心求教显得十分必要。
■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1、订立合同的应遵循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效。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有时效意识,杜绝“先上岗后领证”意识,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3、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的期限影响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条款要完备。《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九项: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违约金的约定。应根据实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和培训协议,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二年;培训协议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6、合法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对于单位来说,最好让劳动者签收劳动合同。
另外,还应注意,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签订了也是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如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约定押金;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约定不购买社保;以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Q4:劳务合同很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简单的说,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调整,属于人民法院调整的范围,即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发生纠纷后,只能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对于两种情况,我认为最好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没有任何福利,而劳动合同则有福利。而且我认为,要看你们的具体工作性质,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是固定工作而且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及管理,每月有固定工资等,就属于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签订劳务合同,其实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事实。如果有选择的话,建议签订劳动合同,毕竟这种合同能够最大限度保护你们的权益。
劳务是单位的劳动力本地和境外输出,在劳动合同的范畴以内的
你可以到信法网看看两者的范本
Q5:劳务合同如何订立
劳务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务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何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其一,合法性。
劳务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务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务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其二,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务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务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
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在劳务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务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
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务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
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务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价有偿。
劳务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务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务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务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务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务者的保险金额。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签到时主要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了专门规定:劳动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随意约定,必须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