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书和劳动合同书的区别(劳动用工合同)

劳务合同书和劳动合同书的区别(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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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农民工包工头合同劳务合同

首先,质量事故责任不能全在劳务队伍:1、签订合同时他们没有相应资质你们知道。2、施工过程中你们的质检工程师应对各道工序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发生这样的质量事故其实你们应该负主要责任的。

其次,劳务费用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工人工资远远超过劳务费用你们可以让包工头确认一下工程量,然后按合同结算,必要时可以诉讼至法院。

不过现在工程的劳务分包,总包有义务监督分包商发放民工工资,如果这个人找不到的话,你们有可能还得代民工头发放民工工资。

施工不合格肯定要负责,但只能根据合同条款扣。超出的劳务费也要根据合同,要是合同没明确,就比较麻烦了。

朋友,劳务合同不用什么范本,只要逐项说明共同协议就可以,但是你一定要在上面的条款上按合法理由签署,尤其是“劳务”“劳动”它们要分开,因为在以后有纠纷的时候法律对劳务和劳动不是一个法规,在赔偿上也大不相同,另外要注意!合同上要把“承包”和“承揽”写明白!此项条款同样在法律上是不同概念。

Q2:关于打工的劳动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期间,只要你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企业就可以走人了。

Q3:劳务合同书,公司一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的一份本人没签字,但是有

严格说来是合同须合同当事签字才生效,但劳动合同一般是格式化合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了视为用人单位确认了,而且发给了合同当事人劳动者,即视为认可了,是有效的。劳动者也可以自行补签上本人的名字来完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应当给劳动者并且各执一份。 具体规定是: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Q4:为什么一些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

您好,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应是用工的主要方式,而使用劳务派遣工则是辅助用工方式。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规,对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有诸多的限制性规定,对于临时性的、辅助性的,暂时替代性的工种,我们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然而对于主营业务岗位,特别是长期的主营业务岗位的员工,绝对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在一些高度发达的富裕国家,是一种非常流行的用工形式,一来那里招工成本极高,二来劳动力人口分散,通过供中招工,为用工企业单位,提供多层次的劳务服务,而中国的国情却非这样,照搬照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在整个社会公平体系中,起的却是反作用,政府应立法禁止这种“二次剥削”的用人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做好“同工同酬”的社会主义用工制度。

Q5:劳动用工合同

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至于提成部分,需要看你们公司相关提成条款的规定,如果按规定你可以领取的话,公司应该支付给你,如果不支付,你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不签订这种劳动合同的。单位这么做,主要目的是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因为: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