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劳务资质证(如何办理劳务资质?)

如何办理劳务资质证(如何办理劳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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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办理劳务资质?

劳务公司是指,根据劳动市场的需求将本单位的员工派遣到另一家单位工作,赚取其中的劳动力差价。办理劳务公司的资质如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证件。除此之外还需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Q2:劳务公司的劳务资质证书怎么办理

企业需要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办公场所证明、技术负责人及技术工人等信息。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应满足以下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提交备案申请前,企业为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至少缴纳1个月社保。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

Q3:劳务公司资质怎么办理

办理劳务公司的资质如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证件。除此之外还需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劳务公司是指,根据劳动市场的需求将本单位的员工派遣到另一家单位工作,赚取其中的劳动力差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4:劳务公司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公司资质和安全许可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2、劳务资质证书;

3、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安全人员的名单和证书、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文件、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的购置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资质条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Q5:施工劳务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大概的流程如下:一、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打印资质证书。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 《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放置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要求在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5.设备器具的购置发票、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必要时还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目录及申请说明,最好是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