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劳务派遣需要什么资质(什么叫做劳务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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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的实际工作感受是什么样子的?
给人家干活,那是实打实的,一点都不能含糊。当然,干好了待遇也是丰厚的。
Q2: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工以后该何去何从?
劳务派遣工就像玻璃窗里的飞蛾,窗外阳光很明媚,前途很光明,就是没出路。其实,用人单位也留了一点“门缝”,只有少量人可以“挤”进去大门。怎么说呢?这是劳务派遣的性质和定位决定的,出路不是没有,实事求是地讲,出路不大。
第一,要清醒地知道,劳务派遣工的定位,决定了出路有限。
劳务派遣工在2016年前,被企事业单位大量有选择性地使用,造成大量的同工不同酬问题,那时候,劳务派遣工里面,有才华有能力的很多,甚至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2016年之后,又开始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现在有两个制约条件:一是劳务工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二是劳务工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岗位。
这决定了劳务工的定位,就是一种临时辅助性的低技能岗位,而且只能少量使用,形成大的气候。其实,许多用人单位,只是在保洁、保安、门卫、服务员、一线普通操作岗位上。这些岗位,本来就是“三性”岗位,你能指望他们有多大发展空间。
还有一个更加难堪的关键问题,就是劳务工的身份。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是劳务公司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人,用人单位不管劳务工的人事关系和职业发展的。然后劳务公司,一般没有设备没有厂房没有培训没有人才成长通道,说难点听,就是一个劳务中介皮包公司。劳务工成为两头不靠、中间飘着的人。
第二,要清醒地知道,劳务派遣工的“门缝”是什么?
上面说了,劳务派遣工定位就是三性岗位。但是劳务工也有追求也有理想啊,用人单位担心劳务工归属感不强,不认真努力工作。所以,设置了“转正”门槛,只要你好好干,有机会转成用人单位的合同工啊。这个门缝,给你们留着呢。事业单位,要通过考试,有可能成为有编制的。企业呢,难度就更大一些。你想一想,劳务工都在三性岗位上,这种岗位技能含量本身就不高,往哪里转正?
在大型企业里的一线操作岗位,还是有点机会的。比如,一个大型油库,化验工都是劳务工。但是你的化验水平很厉害,在技能大赛中得到了金奖,可以转为正式工。这样的机会有,但能获得的凤毛麟角。
第三,要清醒地认识到,劳务工转正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2016年-2017年,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许多企业已经把超过10%的劳务工,要么转成为合同工(转正),要么,进行了业务外包。什么意思呢?比如,还是这座油库,原来的员工是劳务工,但不能转成正式工。干脆把油库的操作岗位业务打包外包给一个外包公司,这些劳务工转变了身份,成为业务外包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是派遣的人员,还与人沾边。业务外包,这些劳务工就是一张业务承包合同而已,更没有机会转正了。
综上,劳务派遣工,虽然对企业用工有好处,但对劳务工没有好处。既没有身份感,也没有归属感,随着业务外包的兴起,劳务工转正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Q3: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的工作能做吗?
正式员工(有编制)职位与劳务派遣岗位,怎么选?首先,你有选择权的话,原则上不选劳务派遣岗位。其次,如果你没有其他就业途径,要选择正规公司劳务派遣岗位。再次,迫不得已选择劳务工,要擦亮眼睛,赠别是不是骗人的把戏。
第一,你要明白:企业用人,好好的签合同不好吗?为什么要造出劳务派遣这个怪胎? 为什么企业要分为正式工、编制和劳务派遣工甚至外包工呢?想明白了,你就懂了。按照常识,企业用人,就签订劳动合同,大家一视同仁,你干不好辞退就可以了。为何发明劳务派遣这个幺蛾子政策呢?就是为了和正式工不一样啊。简单来说,这里面有“四大坑”:
一是收入待遇肯定不一样,远远低于正式工,这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克扣的就是劳务人员工资啊。
二是福利待遇没有,根本上也是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福利支出。比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好的企业员工每月就七八千块,如果给劳务工,这是巨大的支出。
三是管理起来省心啊。正式工生老病死、工伤、退休、安全事故、家庭纠纷,企业都要操心的,劳务工就不用管了,省心大了。
四是发展通道不一样啊,正式工可以提职加薪,好职位,正式工都抢不到,凭什么给劳务工啊。
有的企业招聘宣讲时吹得天花乱坠,什么同工同酬,什么一视同仁?在现实中,正式工和劳务工之间的围墙,是真实存在的。比如说,许多事业单位,大量招聘劳务工,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劳务工一辈子都不可能进入编制体制内。你永远就是一个二等公民,如果事业单位不行了,编制内可以转岗有其他途径,劳务工哪来哪去吧,没人管你。
如果你没得选,只能去应聘劳务工,那么,具体怎么选择呢?
第一,优先选择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比如说,北京一些报社,下属报社、媒体和企业,没有事业编,但可以签合同制和派遣制,有的派遣制还给户口。总体来说,待遇还是能够保证的。
第二,其次选择央企或者大型国企。因为这些大企业大量招聘劳务派遣制,有的劳务工都成为核心骨干,群体庞大。大企业对劳务工还是采取安抚政策的,一是工资待遇基本能保证,二是有一定机会,比如技能大赛得奖,有可能转为正式工。
第三,原则上不要选择那些小公司、技术型公司、研究型公司,你会发现你进入之后,不是二等公民,而是三等公民,只能给正式工打下手,要不就从事那些基础工作,甚至是三性岗位,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服务员什么的,基本没有发展前途。
Q4:劳务派遣
1、如果单位的正式员工有双倍,派遣工一般也应该有的。这点上单位一般不会区别对待。当然,派遣工因为工资本就比正式员工低,所以即便双倍,还是会比他们低。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派遣工只能存在于临时性的、可替代性的岗位上,所以合同期限相对都较短。如果单位跟你签长约,显然违背了规定中对派遣工的定性。所以对派遣工来说签一年以内的合同很正常。这与压 榨与否无关 3、同工同酬这个概念在08年就提出来并明确写在了劳动合同法里。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执行起来依旧很难。首先法 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写明如何实施,只是简单地一笔带过。其次我上面说了,劳动合同法已经将派遣工定性为临时性、可替代的岗位,那么单位经常会以临时工与派遣工不同工为由不予同酬,顶多是派遣工内部之间同工同酬。同工同酬这事儿我觉得短时间内不用有什么期盼。 最后多说一句,你已经做了两年了,该找一份有正式身份的工作了。派遣对于劳动者来说百害而无一利。相信你干了这么久也体会过了其中的苦涩。干多了派遣对你没好处,两年足矣。
Q5:什么叫做劳务派遣工
A和B是两个老板,A手下的员工一个工资是4000,然后B对A说,我把我的员工派一个C给你,你一个月给他2000就行了,再给我1000,这样你就可以赚1000,怎么样?A说:“B哥,这主意你也想得出来,高级啊,成交”。
C就是你问的那个劳务派遣工,它的人事档案全在B公司里,但在A公司干活,因为是B的人,在A那儿永远是外人,不得提升,而B觉得已经派给A了,不管他事了,也不得管你,于是你哭吧。
劳务派遣工和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虽然单位是实际用工单位,但是你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你实际是劳务公司的员工,而不是你工作单位的员工,你只是被派遣到哪里工作,连你的工资保险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的和代缴的,明白了吧
劳务派遣工: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