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我收到了一个面试邀约,说是劳务派遣,基本工资2300,绩效工资6000,可信吗?麻烦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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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应届生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值得去么?
如果不想考公务员或者根本没机会考公务员的话,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还是值得一去的。
最起码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待遇也可以,还有可能转为正式编制。
但如果本人能力很强,学历又比较高,或是985,或是211重点大学毕业,那就不值得去做一个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如果只是一般的普通大学的普通应届毕业生,去做个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还是蛮不错的。
因为对于一般的普通大学的普通应届毕业生来说,这样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因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必定是有限的,不是每年都会招聘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几年才会赶上一次招聘机会,不仅如此,每次的招聘都会有年龄限制,超过招聘年龄的人员,连报名的机会都不会有。
现在的事业编制、公务员、包括国企招聘,都是要求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多,如果毕业当年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过了应届毕业生期,再想应聘事业机关单位,机会就不是很多了。
所以题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学历,以及自己的能力,多方面进行衡量,然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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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与事业单位签劳务派遣的合同好不好?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委托某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者签订的,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和缴纳,有的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题主说的事业单位就是用人单位,你就是这个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实际上是属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工资收入不高,社会养老保险费缴纳也是最低档,少福利待遇。但若要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工资收入多少不在乎,可以考虑这个事业单位。另外,如一时无好的工作单位可选择,也可考虑先入职这个单位,等有一份较好工作了,再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以上仅供参考。
Q3:为何现在的事业单位都采用劳务派遣,如果进去,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以后不干了会怎样,会有纠纷等一系列
劳务派遣就是不是正式工,没有编制。单位想辞你就可以辞掉你~也就相当于单位自己出钱雇点临时工让这些人出大力干活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是一种不完善的用工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发展
你说的很对。劳务派遣可以为单位降低成本啊。所以很多单位都这样做了。单位和你只是用工关系。你不干了和用人单位没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只负责送人,他不可能养你一辈子啊!但是你要知道,好多单位的派遣工还有有关系才能进去呢!比如收费站,空姐,高铁的员工等。
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有权接受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与管理。
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企业在雇佣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者,待遇和现有工人的待遇不得有任何的改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Q4:我收到了一个面试邀约,说是劳务派遣,基本工资2300,绩效工资6000,可信吗?麻烦解答一下
只要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上可以信贷,但是要注意基本工资不能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比照在职职工计算,关键还要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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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我刚毕业,签的是劳务派遣工的合同,对以后考公务员有影响吗?很急!!!!
这个看你的学籍档案, 可以将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 1年办理转正,并且资料工资记录等,公司帮你去弄才可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个没有影响的,当你考上到政审的时候你只需把你的档案提出来就可以了;还有下面所说的开具证明的情况,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岗,或者教师类的岗位,是需要你的单位开具工作年限证明,如果在普通的企业里面,是不需要开具证明的,也不影响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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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报考的时候是以什么身份报考的,如果是如实填写,那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您填写的是无业,建议您尽快解决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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