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有甚么需要注意事项?

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有甚么需要注意事项?

内容导航:

Q1: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什么呢?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必备条款,否则,劳动者的权益会遭到损害。同时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一: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用人单位是否经过法定部门登记、备案以及注册登记、备案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注意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先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法,否则是无效的。注意三:合同条款应明确细化。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劳动报酬要明确、具体。工资的计算方式要明确,特别要注意按件、按时或按天、按级别等内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扣减劳动报酬的理由也需要在合同中详细规定。 注意四:违约责任要合法公平。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须赔偿外,其余的不要。 请楼主参阅《劳动合同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706/20070630071115-2.htm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你一份。 .

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仍然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在聘用劳动者后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实施时间尚不长,建立劳动雇佣关系时应当签定劳动合同的观念尚未广泛在企业中建立;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律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并且在《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精神予以受理”;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受劳动法律的保护。鉴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并且劳动者在求职和就业时处于弱者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原劳动部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的规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和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

  虽然有以上法律的保护,签定劳动合同还是很必要的,它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您应当向公司提出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不签,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投诉;如果公司就此或以后因此而辞退您,您可以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二是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试用期。无论求职者还是招聘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这样的观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需要有任何理由,均有权随时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对试用期的错误理解,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以后,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时单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这个前提条件没有成立,用人单位无权随时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尽管员工是在试用期内,但用人单位也不能不讲任何理由,说不要这个员工就不要。如果员工和企业就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有责任举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何谓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并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期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到三年期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法协商约定的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延长试用期。对于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得任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者应该按照以上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限,不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上玩花招。

  在试用之前就要签订好正式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除。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5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为了不给招聘方以不聘用的借口,求职者要注意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在应聘时要了解清楚招聘职位的要求,完整的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来要求自己,接受考核;如被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向人事部拿取能证明本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以便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三是英文合同要慎签。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发生劳动争议时既便于当事人举证,又便于有关部门处理。但是《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对外资企业与中方雇员签订的书面合同应该采用何种文字都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因为我国宪法赋予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基于此,要求签订中文文本合同完全是正当合理的要求,公司不但不应驳回,更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外企同雇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所谓鉴证,就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劳动合同鉴证不仅要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是否明确,以及双方是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还要审查合同中外文本是否一致。我国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过程中之所以设立劳动合同鉴证这一环节,正是为了纠正无效和违法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知情权”。有了鉴证这一环节,自然也可以防止一些外商投资企业钻中国法律的空子,即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采用英文文本合同,内含对劳动者极为不公甚至是苛刻的条款,而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却是中文文本合同,表面上中规中矩、合理合法,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从而瞒天过海,轻松过关。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Q2:劳动合同的确定,在签订前后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劳动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合同至少要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或企业保留一份,劳动者手中必须保留一份并妥善保管。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劳动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责任等。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陷阱合同要警惕。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我都给你整理好了,您看一下吧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问:劳动合同是应该在试用期的时候签,还是试用期满以后再签? 答: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从第一天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问:试用期的期限应该是多长时间呢? 答: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6、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7、双方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问:单位出具的标准合同,想增加或变更里面的事项,怎样做?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中,有自己的权利,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可以双方协商,把协商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问: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员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问:合同期满不打算续签,公司强迫续签,有权拒绝吗? 答:合同终止以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扣压劳动者毕业证时如何解决? 答:目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问: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答: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问:公司以员工未将人事关系转至指定的人才中心为由,不给员工上四险一金合法吗?能以现金支付吗? 答:不合法。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无论档案关系在什么地方,或者是否是本地的户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现金支付,只能交到社会保险部门,不能发到员工手里。 问: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资格享有四险一金? 答: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问: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工资中扣除各种税费? 答: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Q3:签约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约定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的详细内容,用人单位也都是甲方,所以法人先签好字盖好章,再给员工看,同意后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国企劳动手续都这么办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定的,所以用人单位首先要确定同意合同上的各项内容,所以甲方需先签字盖章,然后员工确认后再签字。如果是员工定的劳动合同那作为用人单位就可以后签了,因为首先由制定方确认了该合同才能另一方再确认.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4:签订合同有甚么需要注意事项?

晕.这个你们学校应该组织这方面的培训吧.不然你们出来多恐慌. 我觉得首先合同必须写明你的违约责任和工作内容.以及工资规定.这是根本的东西.当然还得遵守法律 具体的我给你找了这些你看看 签的合同须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会遇到困难。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书面形式等。   关注内容应仔细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将合同内容与相关的具体规定比对。如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关系的规定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于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内容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是因为,《劳动法》虽将工作内容作为法定必备条款,但法律法规及红头文件未对此做出明确具体规范,需要求职者多花费些时间和精力。因为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多是转换为岗位和工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且用人单位希望用尽量大的外延或者概念表示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和工种,如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或服务人员等。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粗,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这需要当事人做好适当的心理准备和能力储备,否则,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求职者提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标准,应注意知己知彼。知己就是应结合自身的条件,包括学历、技能和身体素质等;知彼就是应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劳动力市场价位等。通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给出低位数、中位数和高位数三个指标,求职者不可漫天要价,以避免为签约设置障碍。莫忽视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对于试用期、培训、竞业禁止的补偿、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应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要求。

Q5:和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与上岗单位注意事项,三者之间的注意事项。

劳务派遣合同注意事项: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你好!

你要签的是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建议你找到劳动合同法来看看劳务派遣的规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dvdv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