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方式?什么是劳务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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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务分包商
劳务分包商简单的回答就是,只提供劳务,不提供材料的分包商。有时候,也包括提供一些小型工具机、易耗品的分包商。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方式的探讨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方式的探讨 闻迅 关键词:项目、项目管理、总承包商(总包商)、分承包商(分包商)、建筑市场分包体系、矩阵式组织结构、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提要: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更加深入,项目管理的科学方法应用更加广泛,建筑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建立完善的建筑业专业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中,采用集权式的公司发包,授权项目的实施管理,采取矩阵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着重于合同管理和生产过程目标管理的方式,是较为有效的分包管理形式。 一.项目的概念及特征、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一)项目的概念 “项目”的提法由来以早,建筑业及军事领域最早运用项目管理的工具和方法。项目的定义有多种,但都围绕着项目的基本概念而归纳的。iso10006中规定项目为“具有独特的过程,有开始和结束时间,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过程的实施是为了达到规定的目标,包括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的约束性条件。”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在pmbook(2000版)给出的定义为:“项目是为了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或服务而作的一次性努力。” 德国国家标准din69901地应项目为“项目是指总体上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唯一性的任务。(具有预定目标,具体的时间、财务人力和其它限制条件,具有专门的组织)。” (二)项目的特征 1.独特和唯一性的任何项目所处的时间、地点、环境、参与的人、目的均各不相同,他们因项目二临时联系起来。就象“人没有相同的两个人”一样,是独特和唯一的。另外项目在进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冲突和矛盾都不相同,所以对参与项目的人或物来说,每个项目都是独特的。因其在发展变化上的独特性,项目也是唯一的。 2. 生命周期项目均具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一般的,在这其中任何项目均具备四个阶段,即概念、计划、实施、结束四阶段,就如生命的孕育、出生、成长、成熟、消亡一样,项目周而复始,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不同的特点。现代,又将四阶段扩展为五阶段:“概念、计划、实施、结束、运行和维护”。 3.明确的目标项目活动均是“为了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所以项目具有明确是目标,如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文明施工目标。目标之间可能是相互矛盾和约束的,但又统一于项目内,目标具有约束性,项目活动就是要在受着许多约束和限制的条件下,完成诸多相互冲突矛盾的,但又不得不完成的任务。项目管理的结果就是在目标间求得一种平衡的结果。目标可以分解,总的目标由多层次的分目标组成。 4.系统组织项目是一个整体,项目各个组成部分相互影响,相互约束,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且项目都是在有组织的背景下产生的,如建筑工程项目都是在某建筑公司的组织内被组织和管理的,所以项目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系统。 5.不确定性项目是独特的,且是唯一的,项目发展没有固定先例。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大量变化是无法预见的,所以项目的不确定性是项目的显着特征。 6.渐进明细 “渐进”意味着“一种持续不断的变化过程”,“明细”意味着“工作需要仔细、详细、通盘的考虑”。渐进明细就是根据项目的发展变化,逐渐地明确项目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涵义、目标等。渐进明细的特点很重要,它告诉我们项目管理是一个随着项目发展和变化,需要持续不断地明确和细化项目工作的过程。(三)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就是为了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的组织、筹划、激励、沟通、检查、控制活动。项目管理是通过一个组织来实施的。常使用目标管理的方法。项目管理所涵盖的知识范围很广泛,几乎包括了管理学的所有知识,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提出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包括:范围管理、成本管理、时间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综合计划管理。比较常用的项目管理工具,如“网络计划技术、资源平衡技术、挣值法进度成本分析、wbs工作结构分析、责任分配矩阵等等。项目管理工具的应用,令项目管理具有很强的整合能力和计划能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工作,可是项目整体效率提高。对外部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正是项目管理的一项基础能力,分承包方式将在项目管理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些现代的管理工具,是在国外完善的分包体系里发展出来的,适应于分包体系的环境,要全面的使用项目管理工具,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必须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四)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点: 1.复杂性程度高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 2.项目进行中不确定性程度大建筑工程项目复杂性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等较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进度也在不断进行,其不确定性程度高,管理过程应牢牢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 3.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较易明确,多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相对稳定建筑工程项目较之其它技术开发项目,目标较稳定,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已实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所以项目目标一般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多数采用目标式的责任承包管理。 4.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正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建筑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多年,但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尚有一定差距。除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工程分项由专业分包商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总承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劳务队的管理,总包方的管理水平也被拖住,不能提高。由于缺乏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现代的项目管理工具也不能有良好的应用条件。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粗放型的阶段,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国外的建筑投资商和承包商的进入,政策法规逐渐国际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正向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型。 以上是对项目、项目管理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些看法,想说明一点:由于项目管理的独特特点,而产生的现代项目管理的工具和思想,对分承包形式的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与管理能力,是与分承包体系相适应的。对分包商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 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
Q2:我学的建筑,我同学说毕业了最好呆劳务方,我不太清楚劳务方是做什么的请高人详解
工地一半分三拨,甲方乙方监理,甲方是建设方,投资建设的,要学东西的话最好不要一毕业就去甲方。一方是施工方,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就不用说了,帮甲方监督质量,不咋地,学不到东西,收入还少。劳务就是给施工方提供工人的单位,施工方下达命令给劳务的领导,劳务的再派她们的工人去干活,现在都是实行劳务分包制度。劳务也可以,但感觉还是不如施工方,干施工干清包工程,能学到很多东西。
没有英语要求~~~
一般要十几万人民币~~如果是福建的话价格要更高~~~
一般劳务期4年-5年~~~年薪合人民币20w以上~~~
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帮你办理~~~
首先,你说你学建筑的,这个就很难说了,是建筑学,还是土木工程类的?
你既然是科班毕业,去劳务方是不好的,也就是做民工。
给你建议的同学,是否是建议你去施工单位,也就是总承包方。
不知道你了解清楚了没有。
我也没听说过劳务方,建筑里一般分甲方、乙方、第三方,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施工队,第三方有监理和审计,甲方不错,也有点权利,乙方就苦了点,第三方监理挣钱少,审计干得好了收入也挺好
Q3:建筑业甲乙丙方各代表的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甲方是业主,也就是发包方,乙方为施工单位,就是承包方,丙方为劳务分包单位。
不可笑.只要有利益的事,不存在可笑这一说法.
可笑之人必有可图之利.只是别人看不到而已
Q4:劳务是乙方吗
劳务跟企业合作算是乙方,劳务跟个人找工作合作算是甲方。
乙方一般是劳务方,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如果甲方(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或政府等)有权要求乙方主张特定的服务或财产,则称甲方为债权人,称乙方为债务人。
劳务合同介绍:
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同。雇佣的乙方是自然人;劳务的乙方是法人或组织。承担的责任不同。雇佣的甲方须按劳动法关于雇佣的规定对乙方履行义务;劳务的甲方是对法人或组织的活动提供约定的协助,武硬性规定。合同的标的不同。
雇佣合同标的是人,和劳动时间。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项任务,可能是一个人或多个人须要一定时间共同完成的任务。
在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执行中,雇佣合同雇主对雇工的安全、收入负直接责任;劳务合同中是劳务输出方对劳务工的安全、收入负有直接责任。劳务输入方只负责约定的责任和法定的责任。
Q5:如果用工劳务方未给劳动班组签合同发生纠纷咋办
如果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也没有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发生劳动纠纷时,先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通知你们去签合同 不合法
你们拒绝进d公司 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因为即使是d公司给你们上的社保 但是你们劳动合同是和c公司签的 所以你们是属于c公司的员工 , 和c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
既然你们是c公司的员工 那么c公司不能随便解聘你们,让你们重新和d公司签合同 就代表c公司要和你们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 如果是员工自愿提出离职 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是公司提出终止 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同时要有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 要额外多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
现在的情况是c公司可能会说我不是要和你终止劳动合同 只是同一个集团的公司 你们要分清的是你们只是同一个集团 但是还是两个公司 既然让你们重新签合同就代表着要和你们终止原来的合同
或者你们公司可能会说是因为公司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即使这样 按照劳动法也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要有补偿金的。而且前提是协商。不是通知。
还有就是按照人事工作的正常程序 他通知你们去签合同 是要有书面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