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劳动法规定的离职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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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局对员工辞职实际这样规定的?
1、劳动局对辞职无权规定,都必须按劳动合同法执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试用期内随时可以申请辞职,过了试用期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辞职。
Q2:关于劳动合同法离职方面的问题
1,你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留下证据,比如让人事部门负责人在你的辞职申请上签收),单位想拖你就很容易了。
2,如果单位存在不缴纳社保、不支付加班工资等情况,你可以直接离职,不用提前30天。
3,建议和当地律师当面沟通,以决定下一步策略。
告诉你有个秘密:
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正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但是该法律没有规定不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因此现在员工随便走,就算违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你可别告诉别人啊。
如过试用期的话,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要不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带有服务期限的合同,并且没有造成损失的话,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
呵呵,你主动提出的话肯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如果想办法让老板提出来你就可以马上走啊!
你签订了合同,合同没到期就要离开,就是违约,那就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老板说算了,那当然不用支付!还有,按规定,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
Q3:劳动法规定的离职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规定单位需要给员工办理好离职相关手续。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现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劳动合同关系,你辞职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也可以办理请假手续,走人,办理交接你保管的物品,通过邮局寄快递,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有证据证明你书面提出解除证明
可以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提前30天知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办理请假手续,走人,办理交接你保管的物品,通过邮局寄快递,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有证据证明你书面提出解除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规定单位需要给员工办理好离职相关手续。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法没有规定的离职程序,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
离职流程:
1 辞职申请报告提前1个月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
2 沟通挽留主管与辞职员工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申请表本人填写
4 获准辞职本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辞职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5 工作移交本人、接任者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交接,包括收回各类文件资料、电脑磁碟等部门负责人在交接完成后通知电脑糸统管理员注销用户6 清还用品行政管理员向辞职者收回: 1、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员工手册; 2、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3、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4、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7 离职谈话人力资源管理员协同行政部经理进行,谈话内容包括: 1、审查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6、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7、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8、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谈话要做记录,并由行政部经理和离职人签名,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8 财务结算凭行政部开出的《离职结算通知单》进行离职手续 ·英文离职信 ·离职报告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假如单位收到你的书面辞职要求后书面签字同意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则劳动合同解除立即生效。
或去http://tieba.baidu.com/p/4323534677听听律师说法。
1、你不能辞职,这样的话,你就不能享有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了。 2、老板是不会开除你的。开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国务院废止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不存在开除这种说法。如果老板开除你,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你加班工资,支付你拖欠工资,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辞职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二款的规定,你不享有补偿金。)等等。
Q4: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
公司若有续签劳动合同,则你和公司都会各自有一份纸质劳动合同。若没有续签,则双方都没。
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若在劳动合同已经体现了,则是属于合法合理的。若劳动合同写的是当月发放工资,而实际是下个月发放工资,这种情况才属于违法。
若劳动合同里面跟劳动者已经约定了具体工资标准,那么公司每个月均得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若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的,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就你所述,这种做法不对。
Q5:劳动合同法的离职情形
劳动者离职分为三种情形:
1、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3、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三种情况,只有第二种劳动这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只有38条最下面写的不算,
2、单位需要举证,有证据就可以要赔偿,
公司若有续签劳动合同,则你和公司都会各自有一份纸质劳动合同。若没有续签,则双方都没。
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若在劳动合同已经体现了,则是属于合法合理的。若劳动合同写的是当月发放工资,而实际是下个月发放工资,这种情况才属于违法。
若劳动合同里面跟劳动者已经约定了具体工资标准,那么公司每个月均得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若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的,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1:直接走的除了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其它的都算劳动者过错。而且签合同书时是有写明,离职前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否则直接走公司有权利索赔或者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如果合同书上有写明赔偿损失的金额,则按书面证明,如果没有额度,则按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公司出证明:(1)--证明你是该公司职员并且出示六个月以上的工资条款和合同证明(2)--证明你的离职造成公司的损失证明并且与第三方会计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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