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具体包括(李某本年薪金120000元,劳务报酬40000元,本年各项扣除共40000元,计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具体包括(李某本年薪金120000元,劳务报酬40000元,本年各项扣除共40000元,计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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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李某本年薪金120000元,劳务报酬40000元,本年各项扣除共40000元,计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120000+40000-40000(1-20%)-60000]*10%-2520=4280元

建议按工资薪酬纳税: 工资总额1500+6800=8300 适用税级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555。 应纳税额=(8300-3500)*20%-555=405

年度综合所得16万元,各项扣除4万元,计税基数12万元,减掉年度起征金额6万元(即每个月5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适用3%的税率。

因此,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元。

Q2:劳务报酬是什么?劳务报酬和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实际上就是指工资,劳务报酬和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实际上就是同类,没什么区别。

Q3:申报个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Q4: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正确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费求答案

2.关于劳务工报酬的税前扣除实务中,很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雇佣劳务工,和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工的全部劳务费用,劳务派遣单位给其开具劳务费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中虽然明确了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剩余3316字)

一、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费的意义虽然合理的工资薪金和劳务费都可以税前扣除,但一项支出被界定为工资还是劳务费对所得税扣除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首先,税法对扣除凭证的要求不同。工资薪金可以凭工资表即可税前扣除,而劳务费则必须凭劳务费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其次,对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等三项经费(以下简称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也是有影响的。工资薪金可以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而劳务费则不可以;另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也不相同,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率表计算扣除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劳务费则需按照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实务中,为进行正确的纳税处理,必须准确划分工资薪金和劳务费。二、工资薪金与劳务费税前扣除的现状事实上,实务中对企业的某些用工的劳动报酬是属于工资还是劳务费还是很难把握的。比如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等发生的支出是作为工资扣除还是作为劳务费扣除,以及发生的支出可否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扣除基数的问题一直比较混乱。

Q5:税法中劳务报酬所得的“同一项目”是指什么

通常提供劳务的人可以同时给好多人干活。比如个人可以给张家打扫卫生,还可以给李家看孩子。这两份钱是分开计算个税的。

但是如果是给劳务公司雇佣,被派出提供上述服务,那么取得的就是工资薪金。一个月计算一次个税。

甲缴劳务个税=(800-800)*20%=0元

乙缴劳务个税=(9600-800)*20%=1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