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建筑施工房建劳务的管理员,每天要做些什么,学些什么,要懂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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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劳务公司普工管理员的职责

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

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每周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

效《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每月3日前向工程属地办事处城建科报上月《施工管理台账》。

我是来看评论的

Q2:建筑施工房建劳务的管理员,每天要做些什么,学些什么,要懂些什么。

劳务管理员,主要是负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份登记,进行劳务队伍备案监督;掌握务工人员的有关身份信息情况;了解和掌握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劳务队伍的日常生活管理,如宿舍区的安全、卫生、作息时间等管理;做好劳务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协调好劳务人员间的日常生活矛盾;做好人员暂住证申报,负责食堂卫生情况检查等。

Q3:如何经营好劳务派遣公司?

不管公司是私人或政府的,前者是高风险,一般吃官司的比较多,(劳务派遣工,工作很累,待遇不高).后者有保护伞,即便是吃了官司,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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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提问

你好,我们公司新成立了个工程劳务公司,让我去当负责人,从建队到运营都要我抓,订单不需要负责,我有工地的管理经验,但没从事过具体怎么运营这个公司,请问我该怎么着手,成立几个部门,工作如何开展?

回答

劳务派遣公司运作方法:业务员同客户谈业务签约,签约成功后,跟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核算保险人数、员工工资,给派遣员工缴纳保险,然后同客户核算本月费用,收取管理费。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资质、工作场所、规章制度、服务宗旨、诚信及做好细节,并搞好创新。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这个你要请一个专业法务过去才行的

劳务派遣公司运作:业务员同客户谈业务签约,签约成功后,跟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核算保险人数、员工工资,给派遣员工缴纳保险,然后同客户核算本月费用,收取管理费。后续给员工发工资、办理医保卡等等。

运营方法

1.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资质。一个公司要资质健全,才能合法的经营下去,是公司长久发展得基础。

2.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工作场所。劳务公司不是皮包公司,皮包公司不容易被人信服。

3.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员工,员工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4.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服务宗旨。劳务公司的服务宗旨就是权力办劳工的出国工作。

5.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诚信。诚信是劳务公司的一个信誉的体现,没有诚信,难以谈合作。

6.劳务公司要做好细节,并搞好创新。创新是一个公司稳固发展的重要方面,我们应该做好。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提问

能语音么,这些都是我在网上能查到么,对我帮助不大,公司资质都有,现成的,还有人力部门,法务部,我接手后应该怎么具体的运作,还需要成立哪些部门,具体工作如何开展

回答

不好意思呀,我们这边是文字咨询哦,您可以把您的问题具体的打字过来,我给您分析的呐

明白您的意思,但是实际情况我们不了解,也不能详细的来说,刚才也跟您讲了,公司的话,需要请一个专业的法务过去才可以的

提问

我觉着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啊,就像是你自己开了个劳务公司,手续齐全,订单稳定,你该怎么着手使它走向正轨,具体一点的,第一步该做什么,第二步该做什么的,比如成立几个部门,分工都是什么,是自己定向培养人才,还是分包给施工队伍,怎么完善用工制度等等

回答

分析一下当地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看看哪些行业的用工需求较旺盛。另外,掂量一下自己的优势,是否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或者在某些工种的资源较丰富(例如焊工、重体力工等)。当自己的情况和市场情况摸清楚了,就主动出击,联系那些急需劳动力的公司,明确自己有资源,可以提供有偿的劳务中介服务。这样“你情我愿”的买卖应该比较容易谈成。

提问

都是套话,你是智能机器人么?我说的话那么难理解?再来一遍试试

我觉着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啊,就像是你自己开了个劳务公司,手续齐全,订单稳定,你该怎么着手使它走向正轨,具体一点的,第一步该做什么,第二步该做什么的,比如成立几个部门,分工都是什么,是自己定向培养人才,还是分包给施工队伍,怎么完善用工制度等等

回答

多数工厂是不跟外地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因为一方面对于一些社保公积金的问题,他们自认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功能而可能损害他们员工的利益,长远来说,不利于他们的工厂招工和名誉。所以很多工厂不承认外地发票。而且就一个工厂所在城市而言,大大小小的劳务公司就有几百家,也实在不需要做异地派遣。当然也有些用工缺口比较大的厂子,只是这种愿意做异地派遣的厂子通常来讲在当地是不大好招工的,企业条件也就可想而知。

更多21条

劳务派遣到目前为止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经营业务进行审批

只要你注册资金达到50万 你就能加这经营范围

而且工商局的行业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目录也无此项具体规定

具体的你可以百度搜索:“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企业登记后置许可目录”

只要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里没有 你就能正常经营

由于传统就业形式单一,劳务派遣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极不成熟。首先,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每月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管理费。

一般情况下,劳务管理费按人头收取。有固定方式,如:每人每月100元;也可以按劳务费的%额外支付。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劳务管理费。如果有庞大的劳务输出业务,管理费收入还是挺可观的。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代理招聘和培训,从中也可以产生利润。

综合来看 前景还是不错的

Q4:劳务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劳务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北京市、集团关于使用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负责公司各用工单位的劳务供方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劳务供方具体工作,组织、配合各用工单位编制年度劳动力计划,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与劳务供方联系调配劳动力,推行并检查实名制管理工作。

3、指导项目部加强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合同外用工支出,降低项目人工成本。确保劳务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4、定期召开系统工作会,不断完善本专业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度,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政府的政策及时调整。

5、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外管处、集团总公司及专业劳务市场的各项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6、协调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方入场后的管理工作,处理劳务用工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协调劳务纠纷。

7、负责对劳务分包的评价、选择和监督管理;参与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负责本专业系统内贯彻公司三个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8、对各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费结算、支付进行审核。

9、负责外埠工程和联营工程劳务管理,完善外埠和联营工程劳务管理的制度建社

10、组织劳务供方及专业人员的培训。

Q5:谁有建筑劳务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

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

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

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薪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

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

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一)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

以保障员工基本

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

30%

,按月发放。

(二)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

资格、

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

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

每月

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

40%

,按月发放。

(三)

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

30%

,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

G

类高层经营管理

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

A

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

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

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

1

)。

(三)

公司各类经营管理、

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

《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

2

)。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

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

A

类)、中初级主管(

B

类)。

(四)

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

资标准》(附表

3

)。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

A

类)、中级技工(

B

类)及初级技工(

C

类)。

(五)

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

80%

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

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

4

6

)。

第三章

薪资确定与审批

第八条

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

担负工作难易程度、

责任轻重、

工作业绩和贡献大

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

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

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

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

绩和贡献大小,

兼顾其工作经验、

学历、

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

的薪资级别。

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

同的薪资级别。

第十二条

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

批表》。

第四章

薪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

6

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

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

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

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五条

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

发薪资。

第十六条

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

6

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

第十七条

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

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

100%

,基本

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

50%

90%

,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

放办法另文规定(附后)。

第五章

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薪

资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和年度员工考核情况,及时调整薪资,并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附表

7

),按规定权限进

行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

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

报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2.

《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员工薪资标准》

3.

《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

4.

《特聘高级员工薪资标准》

5.

《特聘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

6.

《特聘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

7.

《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8.

《员工考核与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9.

《员工薪酬福利实施办法》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薪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一)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按月发放。

(二)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每月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40%,按月发放。

(三) 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30%,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G类高层经营管理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A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1)。 (三) 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2)。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A类)、中初级主管(B类)。

(四) 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3)。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A类)、中级技工(B类)及初级技工(C类)。

(五) 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80%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 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4~6)。

第三章 薪资确定与审批

第八条 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 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第十二条 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第四章 薪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6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 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五条 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发薪资。

第十六条 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6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

第十七条 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100%,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50%-90%,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另文规定(附后)。

第五章 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薪资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和年度员工考核情况,及时调整薪资,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附表7),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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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薪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一)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按月发放。

(二)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每月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40%,按月发放。

(三) 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30%,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G类高层经营管理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A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1)。

(三) 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2)。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A类)、中初级主管(B类)。

(四) 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3)。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A类)、中级技工(B类)及初级技工(C类)。

(五) 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80%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 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4~6)。

第三章 薪资确定与审批

第八条 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 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第十二条 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第四章 薪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6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 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五条 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发薪资。

第十六条 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6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

第十七条 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100%,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50%-90%,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另文规定(附后)。

第五章 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薪资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和年度员工考核情况,及时调整薪资,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附表7),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2.《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员工薪资标准》

3.《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

4.《特聘高级员工薪资标准》

5.《特聘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

6.《特聘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

7.《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8.《员工考核与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9.《员工薪酬福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