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受伤责任承担(雇工受伤雇主应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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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关系劳动者受伤赔款
你好,具体赔偿多少我们现在还不能给你一个确切的数字,因为你这可能存在伤残,还得做伤残鉴定,还有是否需要后续治疗,现在还没有确定,索赔的损失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建议电话咨询,以便我们给你更好的解答。
一万
Q2:劳务受伤算工伤吗
1,如果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上班期间摔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是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受伤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3,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工作期间的伤害适用工伤保险赔偿。除此之外属于人身损害赔偿。
4,相关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按法律规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该规定对参加工作保险的主体进行了明确说明。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该规定说明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因此,《工伤保险条例》仅应适用于劳动关系。
3、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Q3:劳务关系意外伤害赔偿
根据你与工厂签订的劳务协议,看是否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有的话按约定来办。这个需自己争取。
商业保险方面,符合理赔条件的,可以按规定赔付的。
到法院打官司。
Q4:雇工受伤雇主应负什么责任
在你所提的案例中,有很多种可能,以下一一分析。
当雇主是自然人或虽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雇员没有成为其成员时,既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形成事实上地劳动法律关系时,对于雇员来讲,只要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上述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雇主无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与雇员形成了雇佣关系,就应对雇员在履行雇佣合同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以及雇员自己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第三人或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
当雇主是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并且雇员成为其成员时,应遵循《劳动法》的规定来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非企业法人组织只要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就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此时的雇主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要件,雇员作为劳动者为雇主提供有偿劳动,雇佣关系实际是劳动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中,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原告必须举出被告对造成自己损害有过错的证据,即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雇主只有举出自己对造成雇员或第三人损害没有过错的证据,才可不承担责任。但这两种情形,原被告双方都很难举出有效证据,在实践中是不可行的。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求原告举出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而不问雇主是否对原告造成损害有无过错,即可让雇主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符合《劳动法》和《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自己的损害有过失,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让第三人或雇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雇员的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使用这一原则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在实践中是切实可行的。
所以,顾主应当负无过错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的相关费用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
先要看雇员是什么原因受伤,如果不是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期间受伤(非职务受伤),那么就要自己负责;如果是在工作时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对雇员就有赔偿责任,当然,最好雇工和顾主之间签有劳动合同,这样更受法律保护.更有法律效力.
全部责任
如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应依法进行赔偿
反之,只能任倒霉
这要看雇员是什么原因受伤:如果不是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期间受伤(非职务受伤),那么就要自己负责;如果是在工作时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就有赔偿其损失的义务,当然,最好雇工和顾主之间签有劳动合同,这样法律保护会更好行使
如果是雇佣关系,到法院起诉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劳动关系,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Q5: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调整,因此不能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通则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是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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