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怎样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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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甲方分包出去的工程,做资料是盖总包单位的章还是分包单位的?
如果是甲方指定分包,分包方与甲方有合法的合同;可盖分包的章; 若经甲方同意(要有书面意见)和总包签了合同,可盖分包的章; 否则就属于私下非法分包,当然还是要盖总包的章了(盖分包的章不是露馅了嘛)!
Q2:什么情况下需要建筑劳务分包
现在的工程一般都是劳务分包,比如毛石基础施工、砌砖、抹灰、支模板等。现在的建筑公司除了几个管理人员,其余的都是劳务分包队伍。
Q3:怎样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单位?
现在总包单位好像比较倾向于整体劳务分包,或者说扩大劳务分包。也就是说把整个工程的土建的大部分劳务活整体打包给一个劳务队伍,这样看起来会省事点,不存在劳务队伍间的协调,但是实际的管理难度很大。由于施工人员集中在劳务的手中,劳务队伍的话语权相对较大,否则整个工程就难以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呢,欢迎有这方便管理经验的人士参与进来交流沟通。从我最近几年的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先总结如下,一起抛砖引玉,供交流探讨用:
1、慎选劳务队伍:选择劳务队伍必须慎重,首先要综合考虑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其资质是否与要分包的工程相匹配,劳务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要求,劳务队伍的社会信誉怎么样,拟投入到需要分包工程的主要劳务管理人员资质是否与工程相匹配,劳务队伍的资金状况,对这些都必须进行全面的考察。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以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评判标准。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劳务队伍的素质很低,往往临时拉起一帮人就给干工程,报价也往往较市场价偏低,由于管理薄弱,没有核心的劳务团队,容易出现劳务纠纷,结果总包单位往往被牵扯进去,结果实际的价格往往高的出奇。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哪家劳务队伍会亏本做工程,这个与总承包单位承接工程的性质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因为劳务的实力太差,工程无法正常履约,往往就被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工程中途更换劳务队伍往往是大忌,往往会大出血,否则就不会轻易交接;
2、注意过程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是工程顺利推进的第一步,是合同履约的基本保障。施工过程的管理也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总包对劳务的管理职能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服务、引导、协调、配合、督促、控制和沟通。首先,作为劳务合同的两个主体,双方必须有真诚合作的愿望,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作为总包单位,要有双赢、多赢意识,切实服务好劳务分包,根据合同条款,创造合适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千万不能简单地对待劳务分包,要知道,其实大家是合作关系,一损俱损,一赢俱赢,只有双方配合好,才能有效将工程往前推进。有的总包人员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这种观念是值得商榷的;其次,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导分包按照总包的意图来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需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将工程的施工安排及主要施工节点告知分包单位,以期双方相互适应。一般来说总包的管理力量还是要强一点,需要对劳务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文明施工等等进行全面的引导,以期分包与总包步调一致;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专业队伍比较多,需要切实履行总包职责,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协调,协调各单位达成共识,共同将工程往前推进。由于管理的过程是动态的,协调的任务可能也会自始至终。除了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外,还需要协调公共关系等社会关系,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第四,对于劳务队伍的合理要求,也必须做好配合,及时协调总包内部的部门配合分包;第五,工程管理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对指令的执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以保证按照总包的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必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六,为了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总包必须围绕工程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制度,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下发给劳务队伍,已达到用合同和规章制度来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照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制度对分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控制的手段要规范化,先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完善规章制度,对分包的不符合项及时作出书面记录,必要时要拍照或是录像取证,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条款通报分包,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反应。此项工作在合情、合理、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后面管理起来,所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就失去效力,并且事倍功半,反之可能就是事半功倍。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是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的基础。控制需要总包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协同管理,需要总包人员具备基本的管理常识,并及时将信息在总包内部共享。总包控制分包的另一个关键是劳务人员劳务工资的支付,必须监督劳务分包将工资支付到位,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一个前提条件。此外,总包的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对工程款的支付有充分的发言权,否则分包很可能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最后就是要注意做好沟通,沟通对于工作的成败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同样是一件事情,沟通得好与坏,差异很大。这可能就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并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对待。需要双方、甚至是多方坐下来,坦诚交流和沟通。沟通的目的是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3、做好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完工结算:由于劳务分包的资金实力有限,垫一两个月的工资可能差不多是极限了,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及时协调项目部内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办办理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以保证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工程完工后需要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先办理与分包的结算有利于更直接了解工程的实际成本,为与业主的结算做好准备与铺垫。
以上是我本人结合最近今年来的工作实践,总结出的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经验,供交流和参考用。
1、慎选劳务队伍:选择劳务队伍必须慎重,首先要综合考虑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其资质是否与要分包的工程相匹配,劳务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要求,劳务队伍的社会信誉怎么样,拟投入到需要分包工程的主要劳务管理人员资质是否与工程相匹配,劳务队伍的资金状况,对这些都必须进行全面的考察。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以价格作为最主要的评判标准。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劳务队伍的素质很低,往往临时拉起一帮人就给干工程,报价也往往较市场价偏低,由于管理薄弱,没有核心的劳务团队,容易出现劳务纠纷,结果总包单位往往被牵扯进去,结果实际的价格往往高的出奇。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哪家劳务队伍会亏本做工程,这个与总承包单位承接工程的性质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因为劳务的实力太差,工程无法正常履约,往往就被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工程中途更换劳务队伍往往是大忌,往往会大出血,否则就不会轻易交接;
2、注意过程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是工程顺利推进的第一步,是合同履约的基本保障。施工过程的管理也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总包对劳务的管理职能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服务、引导、协调、配合、督促、控制和沟通。首先,作为劳务合同的两个主体,双方必须有真诚合作的愿望,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作为总包单位,要有双赢、多赢意识,切实服务好劳务分包,根据合同条款,创造合适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千万不能简单地对待劳务分包,要知道,其实大家是合作关系,一损俱损,一赢俱赢,只有双方配合好,才能有效将工程往前推进。有的总包人员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这种观念是值得商榷的;其次,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导分包按照总包的意图来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需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将工程的施工安排及主要施工节点告知分包单位,以期双方相互适应。一般来说总包的管理力量还是要强一点,需要对劳务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文明施工等等进行全面的引导,以期分包与总包步调一致;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的专业队伍比较多,需要切实履行总包职责,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协调,协调各单位达成共识,共同将工程往前推进。由于管理的过程是动态的,协调的任务可能也会自始至终。除了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外,还需要协调公共关系等社会关系,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第四,对于劳务队伍的合理要求,也必须做好配合,及时协调总包内部的部门配合分包;第五,工程管理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对指令的执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以保证按照总包的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必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六,为了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总包必须围绕工程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制度,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下发给劳务队伍,已达到用合同和规章制度来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照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制度对分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控制的手段要规范化,先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完善规章制度,对分包的不符合项及时作出书面记录,必要时要拍照或是录像取证,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条款通报分包,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反应。此项工作在合情、合理、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后面管理起来,所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就失去效力,并且事倍功半,反之可能就是事半功倍。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工程顺利往前推进,是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的基础。控制需要总包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协同管理,需要总包人员具备基本的管理常识,并及时将信息在总包内部共享。总包控制分包的另一个关键是劳务人员劳务工资的支付,必须监督劳务分包将工资支付到位,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一个前提条件。此外,总包的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对工程款的支付有充分的发言权,否则分包很可能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最后就是要注意做好沟通,沟通对于工作的成败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同样是一件事情,沟通得好与坏,差异很大。这可能就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并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对待。需要双方、甚至是多方坐下来,坦诚交流和沟通。沟通的目的是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3、做好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完工结算:由于劳务分包的资金实力有限,垫一两个月的工资可能差不多是极限了,在这种情形下,需要及时协调项目部内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办办理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以保证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工程完工后需要及时办理完工结算,先办理与分包的结算有利于更直接了解工程的实际成本,为与业主的结算做好准备与铺垫。
Q4:施工单位中的甲方,乙方各代表的是哪方啊?我分不清楚。
施工单位中的甲方、乙方一般是按照签定的合同区分的,比如:施工单位和工程建设方(业主)之间,业主是施工合同的建设管理方为甲方,施工单位是合同的承包方为乙方;而施工单位与自己的施工分包商以及农民工的包工头之间,施工单位作为合同的总包为甲方,其他分包商和工程施工的包工头为乙方。甲乙双方确定主要看工程合同之间的承包关系。
施工单位的合同也存在甲方乙方么? 我之听过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关系!甲方是项目开发商,是业主的代表!乙方主要指施工方。施工方将工程再次分包出去的时候,施工方和承包分项工程的单位是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关系!协调甲方和乙方的就是监理单位!自己摸索的。
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甲方、乙方是相对的,相对业主发包方来说,施工单位是乙方。施工单位一般是指乙方,如果你所在的包工头所带的施工队具有劳务分包专项资质的话,你所在的包工头带的施工队做为劳务分包的乙方.分包给你们的承包商是甲方。
施工合同中的甲方(又称发包方、业主方或建设单位),是指具有相应的资金和各种准件、证件,在建筑市场中发包建筑工程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施工合同中的乙方(又称承包方、施工单位),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机械设备、流动资金,具备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格,在建筑市场中能够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的建筑企业。
方与乙方,在很多人都存在有误解,不知道究竟如何辨别。这里我提一些简单的辨别方式: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 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这也是其法律上的区别。
这件事 如果走法律程序,按照现行法律及国务院相关规定 截止施工方停止施工的日期,之前民工的工资应当由甲方先行支付,但是之后的因为停止施工,甲方可以视乙方违约解除合同,之后就不存在工资问题了 至于损失部分,甲方支付以后可以向乙方追讨 上面是法律范畴的,仅供参考 对于民工问题,月长石也没有多的办法,民工死脑筋,工作拿工资他们认为天经地义,不过确实,拖欠工资也不好,影响恶劣还违法。 出于保护民工利益考虑,仅给予法律解释,社会学问题......不再多说
Q5:建筑业的劳务分包可用简易征收吗
可以,可以使用差额计税法;也可以直接将取得的3%专票抵扣。
建筑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建筑业主管部门多年前就明文要求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让农民工主要由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基本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这一规定未能很好落实是非常遗憾的,但不能反过来以此作为延续“包工头式用工”的借口。
建筑企业“月薪制”已在部分城市尝试推广,不仅欠薪现象大为减少,也没有影响到建筑工程的用工需求和正常施工。建筑领域实行“月薪制”完全可行。
最重要的是,法律赋予农民工“按劳取酬”的权利、用工单位“依法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基本义务,无论什么样的行业、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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