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风险点(在职场中用工风险,怎么防范?)

劳务用工风险点(在职场中用工风险,怎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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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签订有效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用工合同

把工资岗位地点津贴福利等约定清楚了,可以有效避免多数用工风险

1、合同签订是否规范

2、试用期时间与合约签订年限是否规范

3、岗位与工作地点是否规范

4、薪酬额度是否规范以及需保证其达到当地最低线

5、保险需缴纳

6、离职理由是否充分(如有离职建议都引导为员工本人要求离职,降低成本与风险)

7、劳动关系解除后要做好如薪金、保险、工作交接等善后工作。

(建议与当地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员工此类工作,可有效降低用工风险且可保证人员供应)

山东邦佑人力为您解答

Q2:在职场中用工风险,怎么防范?

当前社会环境,随着信息的快速传播,工人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在国家和社会层次的帮助下,维权成本也逐年降低。同时一些公司企业对劳动法和国家政策的不了解,往往陷入很尴尬的局面。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企业劳动用工风险主要出在对《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违反。

常见的企业用工风险

1.解雇需有法定理由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解除或终止,并应当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请您注意遵守该项义务,否则将面临加付50%至100%、甚至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惩罚的风险。

2.明确严重违纪、量化重大损害情况

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您正确行使权利,建议您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职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

3.单方调整必须谨慎

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建议您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免发生纠纷时带来举证困难。

企业如何避免用工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需要选择正规机构,合作用工,签订正式合同,确保工作质量。对短期或临时性用工,需要和具备资格的正规劳务机构,以签订正式合同的形式进行工作开展,同时通过第三方风险转移的方法确保用工的安全性,同时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虽然在成本上会有所增加,但是相对“工闹”而言确实既节省成本,又降低了风险。

其次,加强用工选择的规范性,避免“工闹”群体的出现。现阶段很多劳务机构都有一份工闹黑名单,而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也会根据名单将经常出现“工闹”时间的区域群体排除在外,做法上虽有偏颇,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该事件发生。最后从大的环境政策上进行用工规范,约束“工闹”事件发生。在道德约束缺失的当代,通过法律法规对一些行为、情况进行明文规定,确定具体准则,约束行为的规范性,来从大的政策环境上进行法律引导。

当然也可以引进人证识别系统来防范这一风险。人证识别系统首先审核人员身份信息、辨别身份证件真假,而后识别应聘者身份证年龄,避免误用童工,最后与公安网对接,识别高危人群,防范危险分子入职。

企业不管是什么阶段,该规避的风险一定要规避,弯路一定要少走或者不走。

Q3: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防范要点有哪些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主要面临如下四个方面的风险。

1.劳务派遣无效风险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一些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享受了很多便利,如不直接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工资,费用不进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发工作证,不对劳务派遣工考勤,不办理任何录用手续,甚至不要求劳务派遣工遵守企业的全部规章制度等等。然而在企业与员工发生争议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仍然确认劳务派遣工与用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用工企业直接承担责任,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一些为企业提供劳务派遣工的派遣单位不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从而造成劳务派遣方在法理上缺位,使劳务派遣无效。

二是派遣过程中未履行正规手续。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为节省成本、规避风险或者因工作疏忽的原因,未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争议,用工企业将面临高额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会保险费用。

三是企业留用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务派遣工的风险。在企业替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情况下,容易发生此类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企业因未获知此信息、工作疏忽或急于用人等原因,未停止劳务派遣工的工作,也未及时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务派遣工与企业之间形成无书面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务派遣被确定无效后,企业要为劳务派遣工支付和补交社会保险费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国家政策调整风险

一是劳务派遣范围的调整。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2007年12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作出解释: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二是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同工同酬等政策的调整。节省成本是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原因。企业直接招录员工,每月须支付工资总额40%-50%的附加费用(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等项目)。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企业只需要支付劳务工社会保险费以及劳务派遣管理费,并且劳务派遣公司一般会利用各地区社保政策存在的差异,采用异地派遣形式,在不发达地区设置机构并为劳务派遣工参保,这样社会保险费用大大降低,而其他工资附加费用几乎不需支付。对于用工企业来说,即使增加部分劳务管理费,仍较直接用工成本低得多。如果将来国家政策调整,如社保关系可便捷地跨地区转移,劳务派遣工按实际工作地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缴付的普及,管理部门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附加费的核查、征缴力度等,这样,劳务派遣的成本优势将荡然无存。另外,《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一旦该条法律得到落实,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成本优势就将消失。

3.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由于劳务派遣特有的“双重三方”结构,往往会出现人员补充不及时、劳务派遣工不服从管理、社会保险手续增减迟延等问题。劳务派遣机构通常向几家企业同时提供派遣服务,由于大多数企业用工的周期相同,劳务派遣单位很难同时、足额满足所有用工企业的劳务订单,而用工企业又不愿意自主招工,从而会经常无法按时完成人员补充计划。由于劳务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企业缺乏归属感,容易产生劳务派遣工工作懈怠、纪律松弛、执行力差等问题。

4.连带责任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为劳务派遣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又无力支付高额的工伤保险费,这时用工企业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要替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更严重的情况是,劳务派遣单位倒闭或出现其他问题,这时用工企业就要承担起所有的对劳务派遣工的法定义务。

Q4: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见险而采取劳务派人形式用工,用工风险直的可以规避吗?

此种用工模式,可以“有限”规避一些风险。其表现在于,假如员工提出“仲裁或法院见”时,至少可以不是第一被告。但仍有联带责任。

人员派遣的用工模式,企业看重的比规避风险更多的,应该是“人事代理”部分,如,就业手续,退工手续,职评,等等繁琐的业务进行“代理”。

这个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很明确~ 但是你的问题~ 太模糊· lz 说明下~

Q5:公司如果跟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会承担什么风险

不可以,员工必须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反悔,《劳务合同》就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