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纠纷管辖?劳务纠纷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内容导航:
Q1:“接受劳务一方”如何行使追偿权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条中的“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实际取代了“雇员”“雇主”等法律名词。在新《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雇主追偿权问题,必须结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作出理解和适用。 接受劳务一方享有追偿权及行使追偿权的条件,存在两种情形:即对提供劳务一方的追偿与对第三人的追偿。1、对提供劳务一方的追偿。该追偿必须以雇员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为前提。笔者认为,过失主要看雇员是否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否与管理自己事务给予同一程度注意,是否与普通人注意义务相一致,这三者应为从高到低的过失程度,以此为标准可以初步确定提供劳务一方是否存在过失。2、对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追偿。因劳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侵权而遭受人身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情形下,接受劳务一方向第三人追偿,虽具有替代提供劳务一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但接受劳务一方的追偿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提供劳务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要表现在过失相抵原则的运用上。大陆学者从过失相抵系一种“外来原因”抗辩的角度论述了其适用范围,认为“所谓‘相抵’,是指受害人‘有过失’或者说其有过错的行为构成损害发生或扩大之原因,以该原因的原因力抵销其所受损害可能请求赔偿的一部或全部。所以,过失相抵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领域,也被现代侵权行为法扩展运用到无过错责任领域。” 笔者认为,要厘清责任份额,应判断和划分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一方在损害发生中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接受劳务一方的过错内容,表现在对提供劳务一方的选任、监督、管理上疏于注意义务;提供劳务一方的过错即为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提供劳务一方的行为是故意行为,则应承担全部责任,即使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也应赋予接受劳务一方完全的追偿权利。如提供劳务一方的行为是重大过失行为,因该种过错程度较故意为轻,故应由提供劳务一方承担部分责任。
这是个人劳务行为,实行劳务行为一方因实行劳务过程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进去赔偿
Q2: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怎么划分?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好,这要具体来分析,一般按接受劳务者、劳务者本人、其他责任人之间的过错来划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农民工因工受伤如何赔偿?
因工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们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通常被叫作包工头。因此,雇员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那么受雇于包工头的雇员因工受伤,都能向谁主张什么赔偿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雇员可以向雇主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包工头是个人不具有承包资质,而雇员的前用工单位即发包人、分包人对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是当然知情的,故雇员可以同时起诉该发包人、分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4项之规定,雇员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后,对依法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项目有权要求向包工头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的用工单位支付。因此,对于转包、非法分包雇员受害情形,雇员既有权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也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雇员有选择权,只能选择其一主张,选择行使后不得另行主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1558元/月=9348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为a、配偶月40%×职工工资;b、其他亲属为30%×职工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0个月×1558元=9348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一级为24个月职工工资;b、二级为22个月职工工资;c、三级为20个月职工工资;d、四级为18个月职工工资;
2、伤残津贴:a、一级为职工月工资的90%;b、二级为职工月工资的85%;c、三级为职工月工资的80%;d、四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五级为16个月职工工资;b、六级为14个月职工工资;
2、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a、五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0%;b、六级为职工月工资的60%;(安排工作此项赔偿无)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
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a、五级为30个月×1558元/月=46740元;b、六级为25个月×1558元/月=38950元。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五级为30个月×1558元/月=46740元;b、六级为25个月×1558元/月=38950元。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七级为12个月职工工资;b、八级为10个月职工工资;c、九级为8个月职工工资;d、十级为6个月职工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a、七级为10个月×1558元/月=15580元;b、八级为7个月×1558元/月=10906元;c、九级为4个月×1558元/月=6232元;d、十级为2个月×1558元/月=3116元;
3、(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七级为10个月×1558元/月=15580元;b、八级为7个月×1558元/月=10906元;c、九级为4个月×1558元/月=6232元;d、十级为2个月×1558元/月=3116元;
4、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6、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7、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8、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Q4:劳务纠纷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只有经济补偿
要看具体情况,不是所有纠纷都能获得赔偿的,要看单位是否有违法违约情形的
Q5:劳务伤害和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天津市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用最通俗的办法来计算。:退休年龄是60岁,现年龄为42岁,中差值为18年。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设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为800每月,答案就是:(60-42)x800答案大概就能以了 吧。注此答案只是我个人的思维本人并不是专业人士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