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兼职合同范本免费样本?兼职人员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么,在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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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兼职人员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么,在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大家好,我们公司是属于设计公司,有大量的正式员工和兼职,正式员工都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购买医保社保,但是兼职人员,我们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他们不需要在公司坐班,只是有工作的时候会通过邮件联系他们,把相关的工作资料发给他们,让他们再规定的时间你交工作,然后每月按照工作量给他们发工资。我想问,如果对于兼职人员,我们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按每月的工作量给他们发放工资,这样子合法吗?若没有签订合同,有什么办法能约束他们的工作呢,请帮帮忙,谢谢~
崔律师解答:
个人认为,这种情况还不是严格的法律上的兼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兼职的概念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半个月发放一次工资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没有太多的劳动法权利义务,法律限制较少。
你们这种情况,无法判断工作时间也无法确定工资按半个月发放,其实并不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个人有以下两个方案供参考:1、若公司愿意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欲加强对其管理,可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但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双方限制较多,要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包括工资支付、社保福利、离职补偿等等。若无需其坐班,可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方式,由其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单位只须对其工作量进行考核即可;2、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建议一般的民事合作关系(承揽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将工作内容以承揽合同的方式交给个人去完成,按照工作内容确定支付的对价。这种民事关系属于双方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只看其是否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而不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管理。
以上两种可选择一种实行,关键的是无论选哪个,都要签订好书面的协议来确定为宜。
兼职人员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因此,签订这个劳动合同时,要注明工资按日结还是按月结,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Q2:兼职劳务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兼职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由此可见,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
Q3:兼职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与劳务合同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
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Q4:兼职劳动合同和合作协议书的区别
职员合同,属劳动合同,公司就负责任的东西太多了,还得上保险什么的。
而合作协议,就简单了,回避用人问题了,两个或公司合作完成某一项目,成功按协议分成,不成功互相也没关系。
说白了,就是回避用人的事。
问题1:你和你公司已签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不应该是合作关系。
问题2:可以拒签合作协议书,任何协议都大不过法律,你可看《劳动合同法》好好学下,有帮助。
问题3:怀孕应该持续上班,但生产后应按《劳动合同法》享受应有产假,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问题4:万一拒签不成,你的合法权益应该能得到应有保障。
建议:给当地劳动保障仲裁部门去电或上门进行咨询,问题可迎刃而解。
Q5:兼职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与劳务合同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属于全日制用工,兼职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务合同和兼职合同是合法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