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劳务派遣用工工资税前怎样扣除及个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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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劳务报酬不以工资表支付的,取得税务发票的支出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作成本扣除的。
Q2: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在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要求?
问: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在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律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1、《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所有的用工单位都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报酬一般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合同签订的。显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领取职工薪酬;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本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上述员工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与企业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纳税人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加盖劳动合同鉴证章或在劳动合同备案表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支付给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2、企业反聘退休人员、退养人员应签订《劳动协议》,其支付的劳动报酬可据实税前扣除,但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3、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对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而未签订的纳税人,不得变相以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Q3:劳务派遣用工工资税前怎样扣除及个税如何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工资薪金支出。贵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贵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贵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做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
、区工资薪金与劳务费意义虽合理工资薪金劳务费都税前扣除,项支界定工资劳务费所税扣除影响比较首先,税扣除凭证要求同工资薪金凭工资表即税前扣除,劳务费则必须凭劳务费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其,福利费、工经费教育经费等三项经费(简称三项经费)扣除限额影响工资薪金作三项经费扣除基数劳务费则;另外,所税代扣代缴义务相同,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率表计算扣除所税,于劳务费则需按照20%税率代扣代缴所税实务,进行确纳税处理,必须准确划工资薪金劳务费二、工资薪金与劳务费税前扣除现状事实,实务企业某些用工劳报酬属于工资劳务费难握比雇用季节工、临工、实习、返聘离退休员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等发支作工资扣除作劳务费扣除,及发支否作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经费扣除基数问题直比较混乱
Q4:劳务费企业所得税扣税标准
伪命题,你支出考务费,取得了真实的发票,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原则就能扣。你所谓的扣除标准和是否劳务费无关,而是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等的要求。
单位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减除3500元后按25%的个人所得税率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另外的单位的劳务费按“劳务所得”减除800元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两项分别代扣代缴,不用再合并缴纳,属于两个不同的所得项目。
Q5: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支付15万劳务费,没有发票,不可以税前扣除,交税的话交多少?
支付15万劳务费没有发票,那么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那么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那么15万劳务费应交所得税是15*2.5%=00.375(万元)。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下,那么15万劳务费应交所得税是15*10%=1.5(万元)。
如果公司不是小型微利企业,则应纳税所得税15*25%=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