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专管员资格证书?劳资员怎么考证?

劳资专管员资格证书?劳资员怎么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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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代理、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事外包这四者在含义上有什么区别吗?相比企业内部正式工区别在哪里?

一个前提:这四个内容都是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的。以下简称中介公司。

劳务代理:中介公司为企业提供劳动者,可以简单认为是招聘中介。

劳务派遣:劳动者和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中介公司把这些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企业只是用工单位。员工编制属于中介公司。

人事代理:中介公司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代理服务,企业把人力资源相关事务转移给企业来操作,中介公司收取服务费。人事代理的操作下,员工依然是企业的正式员工,编制在企业自己。

人事外包:和人事代理的界限非常模糊。一般被理解成人力资源项目外包。中介公司以项目形式像企业提供服务,项目以结果为导向像企业负责。项目一般是指人力资源项目。项目内员工为中介公司员工。项目结束后,项目内员工使命随之终止,可以被转移去另一个项目,也有可能回去中介公司

人事代理是档案、职称、社保外包,劳务外包是对工作人员没有人事和工作、纪律方面的管理权限,劳务派遣是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但是其他不管,大致这样,具体3个名词可以直接百度啊

人事代理: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_foideqe2wwjdnzuijklg0tksi6fmufwwzn9g2-p9pwq2-xr8gqq5y0ponfrhno

劳务外包:http://baike.baidu.com/link?url=ibp8lrn8trab9whutubeng5ferxjlszyrn2ao6uwzexcqm8yx3-ekelw0p0i_mnuija8wjfjoqb5x3smlfogqq

劳务派遣:http://baike.baidu.com/link?url=n1juiuqrxrjuirdm-lfjykozsityafkfn7brzznxoesu7g5mcu-ajjeslb2rtr_u

Q2:自吸式水泵和增压泵的区别

一、两者的含义

自吸泵在第 一次进水后无需在灌水就可以启动和运行。自吸泵的构造保证了自吸泵的叶轮都可以浸入水中,来实现自吸泵的自吸功能。增压泵则是对液体能够提高压力的水泵的统称,并不是特指某一种类型的水泵。增压泵可以是管道泵、离心泵、自吸泵等等。

二、两者应用区别

虽然两种水泵都可以增压,但是增压泵管道的水位是高于泵体的。管道中间的水位低于泵体则是自吸泵。在水没有断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增压泵。如果经常断流的话,就要准备一个水罐之类的容器。容器上装上排水管的话,就可以使用增压泵。如果没有装排水管的话,就只能使用自吸泵。

自吸式水泵,为水泵的一种。其原理是水泵启动前先在泵壳内灌满水(或泵壳内自身存有水)。启动后叶轮高速旋转使叶轮槽道中的水流向涡壳,这时入口形成真空,使进水逆止门打开,吸入管内的空气进入泵内,并经叶轮槽道到达外缘。通过反复循环,逐渐将吸入管路中的空气排尽,使水进入泵内,完成自吸过程吸式水泵是单叶轮抽水,压力小,扬程5-10个帕斯卡 管道泵是单吸单级离心泵的一种,属立式结构,因其进出口在同一直线上,且进出口口径相同,仿似一段管道,可安装在管道的任何位置故取名为管道泵(又名增压泵)。 结构特点:为单吸单级离心泵,进出口相同并在同一直线上,和轴中心线成直交,为立式泵。更多水泵知识www.xyyfdq.com,新余玉峰电器成套设备经营各类水泵

Q3:员工关系与教育训练属于人资六大模块中哪块?急……

员工关系 属于劳动关系模块;

教育训练 属于培训与开发模块。

HR各大模块的工作各有侧重点,但是各大模块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物链一样,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失衡。HR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必须到位,同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不断地调整工作的重点,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管理保持良性运作,并支持企业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1)人力资源规划:1、组织机构的设置; 2、企业组织机构的调整与分析; 3、企业人员供给需求分析; 4、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制定; 5、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国际人力资源管理1、职业生涯发展理论; 2、组织内部评估;3、组织发展与变革; 4、计划组织职业发展; 5、比较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综述; 6、开发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计划; 7、工作中的绩效因素; 8、员工授权与监管。)

(2)招聘与配置:1、招聘需求分析; 2、工作分析和胜任能力分析; 3、招聘程序和策略; 4、招聘渠道分析与选择; 5、招聘实施; 6、特殊政策与应变方案; 7、离职面谈; 8、降低员工流失的措施。

(3)培训和开发 1、理论学习; 2、项目评估; 3、调查与评估; 4、培训与发展; 5、需求评估与培训; 6、培训建议的构成; 7、培训、发展与员工教育; 8、培训的设计、系统方法; 9、开发管理与企业领导,开发自己和他人; 10、项目管理:项目开发与管理惯例。

(4)绩效管理:1、绩效管理准备阶段,2、实施阶段,3、考评阶段,4、总结阶段,5、应用开发阶段,6、绩效管理的面谈,7、绩效改进的方法,8、行为导向型考评方法,9、结果导向型考评方法。

(5)薪资福利管理:(补偿、激励和收益)1、薪酬;2、构建全面的薪酬体系(岗位评价与薪酬等级、薪酬调查、薪酬计划、薪酬结构、薪酬制度的制定、薪酬制度的调整、人工成本核算);3、福利和其它薪酬问题(福利保险管理、企业福利项目的设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设计);4、评估绩效和提供反馈。

(6)劳动关系:1、就业法;2、劳动关系和社会;3、行业关系和社会;4、劳资谈判;5、工会化和劳资谈判(安全、保安和健康、安全和健康项目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管理执业健康和安全)人力资源管理与竞争 1、人力资源管理与竞争优势;2、人力资源管理的法令以及环境;3、人力资源规划;4、工作分析;5、人员招聘; 6、培训和发展员工;7、员工绩效评估; 8、提高生产力方案。

帮不了你。。

第三板块:培训与开发-帮助员工胜任工作并发掘员工的最大潜能

第六板块:员工关系-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劳资员怎么考证?

您说的是劳资专管员吧,这个专业只有建协会有,建委木有。建委的叫劳务员!

Q5: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有什么区别?

制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行为,在其制定的过程中,虽然也有单位职工的参与,但是,最终还是要有单位行政方面最后决定和公布,而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单位全体职工应共同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工作秩序,就其性质而言,其效力范围只能及于日常管理方面,至于涉及到用人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由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进行调整。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完善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集体合同对于我国当前的劳动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集体合同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制约,是完善劳动法制的主要环节。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

纵横法律网 贾丹丹律师

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是确立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规范劳动行为的准则、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并成为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三大支柱。因此,从三者的目的来看,具有一致性,均是为调整企业劳动关系而存在的。但是,三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具体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主体和制定要求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劳资双方共同决定的事项,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最后通过平等协商程序确定。但是,规章制度制定时对劳资双方“共决”的要求比较低。《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将企业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而不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员工讨论后,让员工提意见和方案,最后由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确定。集体合同的制定需要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其劳资“共决”的程度比规章制度要高。《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可以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这里法律要求集体合同草案应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显然,集体合同所要求的“讨论通过”比规章制度所要求的“讨论”在“共决”程度要高。劳动合同订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法律行为,缺少任何一方就无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确定,因此,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事项上的“共决”程度更高,且是用人单位与单个劳动者进行“共决”。

  2、内容指向不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但是,三者的内容指向与侧重点是不同的。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是企业与单个劳动者约定的事项。集体合同与规章制度的事项一般来说都是适用企业和全体劳动者之间的事项。就同一问题而言,集体合同与规章制度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比如,对于工作时间事项的规定,集体合同侧重于工时标准以及延长时间的工作要求,主要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进行保护,而规章制度侧重于规定实行哪一种工时制度、上下班时间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主要目的是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再如休假制度,集体合同和规章制度也都会涉及,集体合同主要侧重于为劳动者享有各类假期提供保障,而规章制度主要侧重于员工请假的手续、要求以及违反的后果等。

3、实施方式不同。规章制度的实施主要靠企业通过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来落实,在实践中,一般是通过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来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作为双方的协议,主要靠协议的约束力来确保落实。

  4、效力范围不同。规章制度的内容是集体性的,它的效力范围也是整个企业,对象是全体员工。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一般也是适用整个企业,针对特定群体的集体合同仅适用特定的群体,如企业内部的女员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仅适用企业内部的女员工。劳动合同的效力仅适用于企业的单个劳动者,对其他劳动者无法发生法律效力。

  5、效力等级不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效力等级如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处理劳动争议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如果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的事项不一样,那么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为从法律规定来看,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三者对不同的事项作出不同规定的,各自在各自的范围内适用。其次,如果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同一事项作出规定且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定的,三者的效力哪个高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这个规定给出的原因是,确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优先适用效力,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正当行使劳动用工管理权,借少数人的民主侵害多数职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从而倡导运用协商对话、集体谈判的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和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管理秩序的规范。

  案例:王小姐于2003年12月29日进入某外资公司工作,合同期3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年年底,公司将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的结果发放当年的年终奖。2005年12月,该公司人事经理召集部分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制订了新的年终奖制度,并通过公司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新制度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实行年底双薪制度,即只要当年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至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就可以获得年底双薪作为奖励。旧的年终考评奖励制度将不再执行。2006年11月28日,公司通知王小姐,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12月28日终止,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王小姐应允,但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她当年的年终考评奖金,公司只同意按照王小姐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了王小姐12月份的工资,按照新的年终双薪制度,拒绝支付王小姐任何年终奖金。王小姐认为,虽然新的规章制度实行年底双薪制度,但是自己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在前,而规章制度更改在后,单位仍应该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况且,自己也为公司干满了一年。公司方认为,虽然公司和王小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考评奖金,但是公司已采用了新的年终双薪制度来代替旧的年终考评奖金制度,并将新制度纳入了规章制度中,公司还公示了《关于实行新的年终奖制度的通知》。王小姐早已知道,但从来没有提过任何反对意见,应该视为对新制度的默认。而根据新的规定,只有当年工作时间满12个月,并且至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才可以获得年底双薪作为奖励。由于王小姐不符合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条件,因此不同意支付王小姐任何年终奖金。双方争议不下,王小姐将公司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支持公司的意见,驳回王小姐的仲裁请求,王小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单位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年终奖励制度进行了变更,并且程序合法有效;但由于年终考评奖励制度属于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而规章制度虽经民主协商程序,但属于用人单位单方制订的。因此其效力应低于合同条款。支持了王小姐的诉讼请

《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与风险防范》简介

  《劳动合同法》所秉承的向弱者倾斜的立法精神使企业劳动用工受到诸多严格规制。未来企业劳动用工的模式必须从目前的消极、被动的管理转变到积极、主动的管理。积极、主动的管理的关键一环就是要建立一套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重心应放在自身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上。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法规政策共同构成了劳动用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所不同的是,企业规章制度可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体现企业的意志,使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占据主动地位。如果企业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不完善,必定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四处碰壁,也必定会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栽跟头”。为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作者将平时讲课的内容进行整理,并吸收了在讲课过程中企业普遍关心和困惑的问题,结合自己为知名企业起草、审核、修订规章制度之经验,倾心推出了这本《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技巧与风险防范》。本书的内容有六部分构成:第一章是“为什么要制定规章制度”,主要阐述《劳动合同法》时代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第二章是“什么是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的含义、特点、地位、效力等;第三章是“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制定法律要求、技术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第四章是“如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阐述规章制度框架结构、制作要点及实例参考;第五章是“如何制定适时的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审查和修订;第六章是“如何运用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违纪员工的处罚。全书既有法律条文的解读,也有案例分析,另外附有大量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实用范本,以期达到“授人以鱼”的同时又“授之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