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资质办理流程?劳务队进场要去建委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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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资质该不该办?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628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劳务备案制指需要从事专业作业的企业,到相关部门进行企业信息备案。目前各省市已正式实施劳务备案制,流程只需要直接提交资料,不用等待长时间审核,备案后就可以直接拿到证书,后续再进行审核。
申请劳务备案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施工劳务资质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备注:具体人员要求以办理当地的要求为准。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劳务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净资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2.技术负责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毕业院校,职称证编号、专业等)。
3.技术工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从数据库中勾选)。
4.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法人承诺书(系统勾选)。
注意事项:
1.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指标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应要求。(不同城市对人员的要求有所不同,如果对标准不清楚的老板,可以咨询一下我们哦!)
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
3.企业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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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常见问题
1.现在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如何申报?
答: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2.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之后,颁发什么证书?
答:颁发单独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企业资产和人员等指标的考核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的资产和人员不作具体的指标要求。企业应按经营实际配备必要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并在提出备案申请时填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
4.完成备案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后,是否还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5.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否还能办理证书变更、重组、合并、分立、重新核定、延续等业务?
答: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不再办理证书变更、重组、合并、分立、重新核定、延续等业务,企业按照备案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Q2:劳务队进场要去建委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企业有效期资格,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访问的记录,中奖通知,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相当于党的土地使用,规划红线,施工图纸等文件,申请施工许可证。 你问正进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不问公顷的区域。如果你问施工单位进入该地区,企业有效期资格,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资质企业,产权,注册师,上岗证等的建设下的所有管理人员建委协会办公室的访问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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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施工劳务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大概的流程如下:一、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打印资质证书。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 《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放置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要求在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5.设备器具的购置发票、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必要时还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目录及申请说明,最好是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Q4: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晋建建字[2001]348号《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晋市建建字[2005]154号 《晋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暂行规定》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施工合同文本》。
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办理:在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
Q5:施工企业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
改革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二是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由管企业逐渐过渡到管人,加强管理纵深,确保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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