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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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一、正面回答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进行代扣代缴。
二、分析
佣金收入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代理委托买卖成交后的经营收入,或者说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就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其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佣金收入牵涉到做账问题,又出现了明佣金和暗佣金,暗佣金应该是违反财务制度的。
三、支付佣金的证据链有哪些
1、服务协议或者是销售合同;
2、银行付款证明,个人可以提供的现金收据等;
3、关于佣金的协议或者是合同;
4、关于佣金的付款结算进度说明;
5、佣金收取方开具的佣金合法单据、发票等;
6、佣金计算分配表等;
7、佣金收取方的资格证明或者是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资格证书等。
Q2: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属于什么?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Q3: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吗?
国内证券行业目前没有经纪人制,假设有经纪人性质的收入应该属于劳务报酬。
Q4: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作用?
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1-25%)-城建税及附加
其中:20%为费用扣除额;25%为展业成本,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3.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该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虽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但是在预扣预缴个税时,不是按次预扣预缴,而是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
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包括: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2)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在计入综合所得时,不仅需要减除20%的费用,还要扣除收入额25%的展业成本以及相应的城建税及附加。
Q5: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