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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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劳务报酬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

不算同一项的连续性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最关键的是要区分一次性收入和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

1、一次性收入,如房屋的设计劳务,属于一次性项目,尽管可能历时几个月。 房屋设计不可能持续不断的永远进行下去,房屋的设计劳务就属于一次性收入,需要合并各月取得的收入按照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2、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例如个人兼职某报社的审稿劳务,稿子是永远也审不完的,审稿劳务会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项劳务就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这种情况税法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通俗的讲,一次性收入属于“有始有终”,一次性取得该项目收入就按照一次交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属于“没完没了”,所以这种情况,税法就硬性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同时考虑到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 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 区)为一地,其管辖区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Q2:劳务报酬所得指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别:

雇佣与非雇佣。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Q3: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

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

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像全日制用工中那样支付双倍工资和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律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没有全日制用工中那样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只要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想要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正常结束,可以说是客观使然,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提前结束,可以说是主观为之。这里所说的终止用工,应当作一种广义的理解,既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也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

Q4: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指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后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扩展资料: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总体来看,凡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均可界定为工资薪金所得。 

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拓展资料:

1、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

2、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3、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时,无须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时,则对减去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

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现行税法还规定了其他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项目,如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益事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等均可在税前扣除。

4、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允许叠加扣除的项目。根据草案,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项。

5、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法规定,自行汇总计算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汇总后适用统一的扣除规定,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结合已扣缴税款,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全年税款的行为。

5、自行纳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主要情形包括:一是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是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是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是取得境外所得;五是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是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算好个税明白账十大关键词不可不知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单位是一科研单位,我单位专家在外单位兼职,在外单位领取的报酬是“工资”,还是“劳务费”,如何区分呢?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请您结合上述规定,判断其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所得,根据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区别的总结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在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方面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Q5:艺人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

艺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

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别

雇佣与非雇佣。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扩展资料:

例如: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艺人一般会涉及以下收入,应按不同的税目交个人所得税:

1、每月从所属演艺公司领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交个税。

2、为广告商拍广告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交个税

补充,这些人多半年初还姚做12万自行申报

扣除2000元以后

其余的和工资的算法是一样的

艺人一般会涉及以下收入,应按不同的税目交个人所得税:

1、每月从所属演艺公司领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交个税。

2、为广告商拍广告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交个税。

3、参加演出(包括舞台演出、录音、录像、拍摄影视等)而取得的报酬分两种情况:一是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视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视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