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法律咨询(劳动纠纷咨询)

劳务纠纷法律咨询(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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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懂劳动法,或者在劳动局工作的请进,咨询如何解决劳务纠纷?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职期间,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应付员工双倍工资,最多可以赔付11个月。不过因为无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还是要一些技巧的。本人是主要是从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对劳动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对外地的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指导服务(重大的收费)。

股金若是押金是可以退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你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无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2、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必须支付的双倍工资的另一倍。

3、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强迫 职工 入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三条规定:按照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体改字〈1997〉96号)以及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精神,实施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在职工投资入股方面,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人人投资入股,允许少数职工不入股。因此,在股份合作制改造中,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不得因职工不入股而降低劳动报酬、停发工资或硬性安排下岗,更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个工人在工作中失去了大母指 须提供是在上班工作时受伤的证明和情况说明、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劳动局受理申请,并经指定专业鉴定部门鉴定确认后,会给予工伤医疗费补贴和伤残补偿的。

首先你要辞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你有急事,可留职请假,至于股金,在你辞职后,公司应该无条件退还的。 不行就找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Q2:我想向律师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除需要保密外,不能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签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无效的。你不用理睬他。

老板没有营业执照,那你与老板建立的就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一般情况下,你签了合同反悔,不会给老板造成损失的,而且老板在你走后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另找他人代替。

放心吧,老板没法起诉你的,你也无需赔偿老板的损失或违约金。

您好,我是大连市一家企业的员工,2008年12月15日上的班,我的合同到2009年6月公司才跟我签,签的是从09年一月开始的,三年期,交5险,但前5个月的保险公司要我自己交,并承诺公司会将这部分钱补给我,其他保险没交,但公司到现在一直没补给我,说不管了。这样能否证明公司前5个月没同我签过劳动合同呢? 另外,全公司的员工大多没有休息日,却没有加班费,我每周休息一天,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每周一天的加班费呢? 请尽快给予答复,万分感谢。

Q3:劳务纠纷咨询

你很可能让公司利用你不懂劳务合同是什么含意,把你绕进去了。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看定义你就知道了,劳务合同指你必须完成一定的劳动成果,所以没有工资一说。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工作一天,不管企业赚钱与否,劳动者生产出产品与否,企业都是要发工资的,而劳务合同可不是这个概念。

你只有把劳务合同发上来,让大家看看你和人家的合同到底是怎么定的,才能给你想办法。很可能你的公司已经和律师算计好了,很难可以突破他们的陷阱。

合法;

Q4:劳动纠纷咨询

你好!1、公司没跟你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应当向你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2、没给你交社会保险的,应当补缴;

3、单位没给你交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若你辞职,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4、扣300元的工服押金也是违法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跟公司主张你的权益,若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6、只要押金条、工资条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作为证据。

1,你公司是因工作需要调动你的岗位是合理和合法的。

2,让你自动离职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我估计是吓唬你的,如果真的这么做了,你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在说毕竟你又没有旷工,或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以,他们也没有正当的理由让你离职,这也是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

3,让你调动上海工作的话,你可以和公司谈一下条件,申请相关的补助。

工资证明由单位出具,你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和赔偿,还有退还押金。

广东胡律师:

你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押金条算,工资条、工作证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以下:

1、未签劳动合同开始工作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

2、补齐你工作10个月的工作经济补偿;

3、归还你的工服押金。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Q5:在线法律咨询 劳务纠纷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那你保留好手上有的证据,不过你这个事我建议你去找公司说明清楚,别因小失大。

你是不是有拿公司的东西,要是没拿你也就不算是职务侵占,库存单出了问题也顶多是你工作没到位;

要是你拿了公司的东西而刻意改公司的库存单,你就属于职务侵占,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正常这种诉求下应该是要公司提供证据,不过以防万一,也为了加快审理速度,你如果能够提供当时的劳动合同,工作相关证明,银行无转账纪录或者相关的人证证明欠工资的状况都会对你帮助很大。

你私自离开工作场所,肯定是要对物缺失的货物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