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劳务合同范本免费?我的第一份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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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
原发布者:连接科技
编号: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会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二)乙方须履行的义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五)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会计 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2、乙方自费办证,持证上岗,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数量,达到甲方要求。
3、负责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随机安排一些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由甲方提供,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根据工程施工连续性的特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电。
四、劳动报酬:
月工资为 元/月,工资包括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险等费用。
五、劳动纪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制度,爱护甲方财物,听从项目经理的领导。
2、严格遵守财务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
六、罚则: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多少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身体患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财务岗位责任制和甲方其他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只要提前三十日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向劳动局投诉即可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但是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单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千万不要迷茫,适合自己的就是好工作,首先要感兴趣,其次要有利于自己发展,还有就是要容易上手,要让单位觉得需要你,你是个人才。坚持一项专业,或者重学一门技术。要知道,假如所有的人都和你的想法一样,那么你的机会也就来了、对吧......
你可以学习一门技术,这样可以找一个对口的行业。总之,不管怎么样都要专心。你不断的转行,最后只能依旧如此。比上不足,可比下还有余呀。不想打工你可以继续积累些经验,然后就做生意应该也是很好的选择。
实力之外,能说会道,天赐机遇也很要紧。综合而言,还是实力二字。
你一定要知道,人的一生可以做出选择的太多太多了,并不是只有简单的一两条路可走,人这一辈子无时无刻的不在做着各种选择,选择有对有错,所以选对了的人能前途无量,选错了的人却终其一生碌碌无为!
其实只有你认真去做了才知道其中有没有你喜欢做的事...你想有自已的事业是要有根基的,不是你说要有自已的就一定有自已的事业的,那是在于实际行动的,还要有一定的资本和经验的!好好努力,怎有一天你达到你的梦想......
建议你和家人和朋友聊聊。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最了解你,至少不会害你。当你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先干好现在的工作。之后在慢慢的寻找和调整自己的定位。是因为自己不主动还是因为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做的 `没有哪个老板会请人来当花瓶的 `知道迷茫也证明你是个上进的人` `希望自己好好想想 ``记住``不去找工作,工作不会来找你的,还有工作换来换去只会让你永远停在试用期`。
因为工作中能够让你自己清楚的认识到存在哪些不足。找工作中也能看到不足。找到你的目标要寻找工作中的乐趣、或有成就感,哪怕是一点点。
我在此真心的祝愿:你能梦想成真`~在事业界 有所成就...一帆风顺! 事业有成 天天开心。
Q2:我的第一份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
看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工作性质。但绝大多数不用交。
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进行了限制。规定只有在有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才可以约定违约金。且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是不用交的。
看你合同的具体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是以22条、23条为条件约定的违约金的话,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要交违约金的。
当然,想楼上说的那样如果 有证据证明单位违法你才辞职的话,是不用交违约金的,反而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收集证据吧
Q3: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具体的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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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纸上写的简单劳务合同可以吗
你好。该合同是否有效,不在于内容的繁简,而在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合同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被撤销的法定情形,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不写,不管是什么样的劳务合同都是需要符合劳动法的,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必须为员工上三险或三险以上及一斤
Q5:求劳务派遣合同范本拜托各位了 3Q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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