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居间合同(什么是劳务合同?)

出国劳务居间合同(什么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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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国劳务常识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王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客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调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随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Q2:什么是劳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3:委托是什么意?

意思是把事情托付给别人或别的机构办理。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

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

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

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你买卖股票的委托,就是委托你所在的证券公司负责你的股票的买卖,成交以后,证券公司会按照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Q4: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就可以成立,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第一、两者法律性质根本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范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务合同(如雇佣关系、承揽、运送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诉诸法院。      第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体工商户;劳务合同的用人主体更广泛,除了上述单位外,还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二是被雇用者的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55周岁或女工50周岁)的、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务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则只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行。      第三、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统一管理,他的劳动被看作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因此,无论从用人单位内部看,还是从其外部看,劳动者都是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劳动,其法律人格在劳动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法律要求或约定的劳动者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另一方也仅仅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某项相对独立的具体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第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第六、是否必须交纳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      第七、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的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   第八、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   劳动合同关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      第九、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同 :劳动合同中发生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工伤事故,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而劳务合同中运输合同主要是适合合同法,如果是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承担责任,雇佣关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Q5:公司让我签外派合同,这种合同跟一般合同有什么不利的区别,比如工资,福利,会不会老被出差?

外派合同,是劳派合同吧,劳派合同指的是跟你签订合同的甲方不是你任职的公司,而是公司制定的另一家劳务公司来跟你签订合同,也就是从真正的意义上来说,你并不属于公司的员工,而是劳务公司派遣到你工作的公司任职的。至于福利,待遇,一般就是你面试时,跟你说的待遇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你的工资不是你工作的公司发给你的,而是劳务公司发给你的。

就合同本身的意义来说,还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只不过是因为现在公司可能没有正式编制之类的原因,所以和你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也不排除有些公司想通过劳动派遣的方式来降低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工资、福利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和同等职位的人,应该同等对待。也就是同岗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