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是做什么的(劳动纠纷求助)

建筑劳务是做什么的(劳动纠纷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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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银行劳务派遣员工 平时工作是什么

我理解银行劳务派遣人员就是中介公司把人派到银行去工作,一般都是前台接柜的柜员。在银行上班,但是人力关系在中介那!

一般银行招聘性质分为两大类: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在事业单位里分正式工和合同工,这是事业单位特有的情况,但是大多数银行不是事业单位,是企业,是接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工主体,凡是和银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劳动合同制员工,即所谓的正式工,这是相对劳务派遣员工而言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的, 然后由劳务公司派到银行提供的岗位上的工作, 虽然不属于银行合同制员工范围, 但是也属于从业人员统计范围 。 和银行的劳动合同工不太一样的是福利、 工资待遇、 社保上有些不同, 还有一点就是不太稳定, 随时可以走人, 但是在薪酬方面, 在岗的时候其实没那么大区别, 奖金什么的该你的还是你的, 计件就更不用说了。银行招聘大型的主要分为春季招聘和秋季招聘,针对人群主要是应届毕业生, 个别分行会招部分往届毕业生, 具体信息以官方公告为准 。时代领博望采纳。

Q2:劳务派遣是做什么的?

先从社会上招收劳动力,和他们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寻找需要招工的单位,把手里的劳动力派遣到招工单位工作,通过收取招工单位的管理费来生存

对于劳动者来讲,人事及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不属于招工单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遭受招工单位的区别对待。对于招工单位来讲,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人力成本,并规避部分管理风险

出国打工。

Q3: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九、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用工模式。两者实质性的区别就在于:

劳务派遣是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用工单位上班。

劳务外包只是用工单位将其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部分工作委托劳务公司来做,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

法律规定,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两年,合同期内,若派遣员工无工作或待工,劳务公司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

Q4:劳动纠纷求助

你首要的问题是要保留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卡、考勤记录、证明你从事工作属于单位经营内容、证人证言等。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后,你可以主张的权利将会很多。当然如果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需要以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

可以具体可以向仲裁主张的事项:1、补发克扣的工资2000元;2、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需要你书面提出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为由)。

可以向监察大队主张事项: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前提你是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现阶段无法补缴,只能在仲裁阶段要求补偿养老和失业的损失)。

可以向公积金办公室主张事项:补缴住房公积金。

你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补办社保,或将社保金折现支付;金济补偿金,半月,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若协商不好,请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诉劳仲仲裁.

因没签合同,单位应该给你的工作发双薪并给你缴纳五险一金,加班还应该给你发加班费,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1、你说的公司没给你加班费,你可以参考一下资料:

    如何计算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以衡量是否还需要支付加班费差额)

东莞仲裁院/法院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加班费采取的方法是综合测算法,只要最后得数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即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举例:某公司员工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10小时,则折算出来的每月工作小时数为:21.75*8+21.75*(10-8)*1.5+(26-21.75)*10*2=324.25小时,按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其每月应得的工资最少应为324.25*6.32=2049.26元。只要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包括了加班费)高于2049.26元,也就合法。

(说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21.75天*8小时)小时=最低小时工资6.32元,21.75天为劳动部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8是正常工作时间,21.75*(10-8)*1.5是加班工作时间,因为加班需支付1.5倍工资,所以乘以1.5, (26-21.75)*10*2是节假日工作时间。)

2、如何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你可以参考一下资料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由于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对既往无溯及力,2008年1月1日以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没有二倍工资赔偿。

举例:2008年1月1日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008年1月1日后劳动关系至今还在延续,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3、公司扣你钱,是违法的。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咨询 http://www.yuqiao.cc/bbsList.asp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我告诉你啊~岗位责任金什么的,不合法的,~加班日也得按平日的双倍给付~保险本该买的没买,就补买~你的问题算比较合法了,接受现实么~

可以要求补办保险。

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1、协商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Q5:请问下劳务公司的范围有哪些

一般是土建范围内主体施工,这要看是那种类型的劳务公司,有土建劳务,装修劳务,机电劳务多种

你是指业务吗?

要看这个建筑劳务公司申请的是那些资质..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为低级..两个资质等级没有太大的区别,仅仅是一级资质比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高...分包项目没有变化.. 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上会有经营范围的明确,特别是劳务工种的明确, 楼主最好根据自己工种的情况结合资金情况,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如建管局、建设委员会)进行咨询和办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