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税后倒推税前公式?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调整?

劳务税后倒推税前公式?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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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抵扣税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 增值税是价外税.

举例:

如某厂进原料,付价款100元,增值税进项税17元,合计117元。加工后,作为产品出售,售价200元,17%税率,增值税销项税34元,可以抵扣掉购进材料时付的进项税17元,交17元的税,就叫抵扣

Q2: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调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提高起征点的减税红利有望率先落地。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有四大看点: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其实,我们最终领到手的工资和代通知金最终都是扣除了个税之后的,正常情况下,这些都会体现在我们的工资条当中,银行也是直接发放的扣除个税后的所得。其实,内地劳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代通知金这样的法律词汇,但是,有三种情况是公司要求离职可没有提前通知的,要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Q3:2009年被称为"改革年",其改革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2009年税制改革:有增有减以减为主

  2008年,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再度提高,汽车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再到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以及全国范围实施方案的公布,税制改革已成为最受公众瞩目的经济话题。今年我国的税制又将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日前,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结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对2009年税制改革的方向和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与展望。

  1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推进增值税改革、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其他税收制度、研究环境税政策等6方面今年税改的重点。张学诞认为,为了应对由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和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中央适时采取了包括“结构性减税”在内的积极财政政策,从财政部目前确定的2009年税改内容上看,尽管增税改革与减税改革并存,但总体还是以减税改革为主,这符合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

  对于今年起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张学诞表示,这项改革的实际效果要比当初预料的好,大部分公众对改革是支持的。目前,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失岗人员的安置问题,其二是改革后中央如何合理地向地方进行转移支付。在改革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车辆数量,以及各项交通收费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不同,各地的收费规模存在不小的差异,这就给中央财政计算转移支付的基数带来了难度。地方政府希望以2008年的收费总额作为转移支付的基数依据,但中央有关部门认为,成品油税费改革酝酿过程中2008年还未结束,各地收费总额无法确定,这种尚未确定的数据很难成为计算基数的依据,因此中央财政将以2007年各地的交通收费总额作为计算转移支付的基数。经过2009年的磨合,相信新的转移支付机制能够充分满足成品油税费改革的要求。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改革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张学诞对此表示,由于前期试点和准备十分充分,这项改革在2009年的推进将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仅是这项改革推出后会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根据财政部的测算,全国财政收入会因增值税改革减收1233亿元,其中增值税减收1200亿元,税收附加减收33亿元。但他同时也认为,增值税改革带来的财政减收可谓“恰逢其时”,恰好与当前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相配套。

  资源税改革有可能成为2009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张学诞说,资源税改革方案已在2008年年末提交国务院,但却未能按计划在新年伊始推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趋冷,当前推出这项改革会使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根据目前了解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矿泉水、地热等资源类产品将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之内,这将进一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节约使用。此外,资源税改革还将实行从量和从价相结合的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对于煤炭、石油等价格波动较大的产品能够发挥更好的调节作用。

  对于消费税制度的完善,张学诞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香烟的消费税税率。目前我国已加入了《世界控烟公约》,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各种措施控制香烟的消费量,为了履约,我国通过提高消费税税率来减少香烟消费量将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他同时认为,在政策调整时既要考虑到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现状,也要考虑国内市场对相关产品的需求,防止这些产业出现大的波动。

  我国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统一不仅包括企业所得税制度,还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随着今年起向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被取消,目前内外资企业尚未统一的税收政策法规只剩下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将是下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重点。

  环境税也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税改热点。张学诞表示,我国未来将在对现有税制进行“绿化”的同时开征单独的环境税,同时在环境税税种下设置如碳、硫等污染物的税目。目前,我国开征环境税在技术上仍存在不少的难点,特别是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测计量方面缺乏高效且成本低廉的手段。2009年,环境税将可能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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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最大变化是角色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教师由知识传授者转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教师由管理者转为引导者。

3、教师由学生成绩的评定者转为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学生发展方向的指引者。

4、教师由“教书匠”转为自觉学习者和研究者。

任何新课程的施行,都会推动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都需要教师行为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变化。教师在新课程中的最大变化是角色的变化。教师将不再只是知识的传授者和管理者,而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和引导者。

教师职责的转变,要求教师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那些有效率和有创造性的活动,强调师生间的互相了解、互相影响,强调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信心的激励、鼓舞。而要适应这一转变,教师角色必须由传授者转化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教师要有更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来面对他们的工作。过去的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学生在教师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学习。教学以知识传授为主旨,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等方面不太受教师的关注。教学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由教师决定和负责,学生的任务和责任就是“应试”和接受评定。而在新课程中,教师的主要职能已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教师作为促进者,其角色行为表现为:首先,教师要帮助学生确定适当的学习目标,并确认和协调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策略,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例如,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先要训练学生怎样进行科学探究,然后布置探究实验,引导学生独立设计并独立操作。其次,教师要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每节课的教学,我都根据教学内容设置一定的情境。例如:在人教版初中生物教材的“致同学们”一课,为学生设置音乐情境,使学生在优美的音乐中探究生物学的奥秘。再次,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为学生服务,要创建一个富有接纳性、支持性的宽容的课堂气氛;教师要与学生一起分享他们的情感体验和成功喜悦;和学生一道寻找真理,并能够承认过失和错误;等等。总之,新课程要求教师将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引导者上,因为学生素质的形成,是一个主体的建构过程,教师要尊重差异性,尊重多样性,尊重创造性,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

教材知识体系的变化,决定了教师课堂控制方式要发生变化。传统课堂教学中的教师往往倾向于“结构化”“封闭式”控制方式,在新课程中,教师将更多地采取“非结构”“开放式”的控制方式,特别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新品质的培养。这种教学的多样性、变动性要求教师做一个决策者,而不再是一个执行者。在这种课程环境下,教师要具有创新精神,能机智灵活地调控班级教学,创设良好的班级气氛,创设利于学生学习的环境,设计教学活动,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落实科学的教育理念。

新课程中教师行为变化的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劳动的过程,是教师行为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教师不仅是已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继承者和实践者,也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发展者。新课程中一些无法预见的、实践性的教学情境,对教师是一种强大的激励力量。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其中体验理性释放的愉悦和创造性冲动所浸透着的欣喜。在新的教学情境中,教师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

新课程中教师行为的变化,已经不取决于个人的选择,而是一种教育情境的规定,一种课程发展的趋势,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将铸造一代新型的教师。

Q4:营改增后建筑业劳务进项可以抵扣吗?

这个要分情况:

1、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2、如果是适应一般征收办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额×11%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Q5: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怎样抵扣进项?

1、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工会经费、职教费等)扣除的依据。

2、怎样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在交易中产生的进项税额分割为两块,这是“营改增”以后的一个重要变化,以求进项税额抵扣趋于合理。

第一块是本年由货物和应税服务共同产生的进项税额,反映在《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本月数”内;

第二块是上年年结转的由货物产生的留抵税额,反映在《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内。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