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生地在境外(非纳税单位和个人如何开具发票?)

劳务发生地在境外(非纳税单位和个人如何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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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程未完工但发票已开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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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计入“在建工程”中

装修发票开具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但未必产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根据 国税函〔2008〕875号 的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Q2:个人所得税如何避税

首先要熟悉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因为个人所得税计征是按照所得的不同类别分别进行的,所以,可以把所得进行合理合法地分配,以起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如: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合理划分,可以起到减少个税,同时也是合法的。

楼上的做法是错误的,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而如此做法,查到是要受到处罚的。

个人薪酬方面,只要少报收入就行了。月薪不超过2000,就不用交。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具体技巧有很多,在此笔者向大家披露几种通用的技巧:

一、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

二、工资分摊方法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

三、实行双薪制个人取得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必要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足800元的,应该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3年12月获得工资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

(1)纳税筹划前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25%-1375=4875(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4875=5380(元)。

(2)纳税筹划后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75=3625(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625+3625=4755(元)。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625元(5380-4755)。

四、奖金均衡发放方法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是不同的。根据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如果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与当月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集中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规定不能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应该单独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取得的数月奖金也是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如果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是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到华履行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可见,如果奖金所得一次性发放,由于其数额相对较大,将适用较高税率。这时,如果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税款。具体操作时,企业可以将奖金进行细化,拿出一些奖金按月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考核发放,最后再保留一部分奖金用于“拉差距”在年终发放。这样,从总体上说,税负就会获得减轻。例如,梁某应聘北京智董公司工作,该公司效益一贯较好,他每月工资为2000元,2003年12月公司为其发放年终奖36000元。

(1)不进行纳税筹划:①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25]×12=1140(元);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25%-1375=7625(元);以上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765元(1140+7625)。

(2)若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将年终奖改为每月预发的办法,则: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3000-800)×15%-125]×12=6060元。两个方案相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2705元(8765-6060)。

五、实行年薪制方法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以上公式说明,对年薪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将经营者个人的全年收入总额按12个月平均分摊计算,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额累进税率带来的高税负。

Q3:劳务发生地是指哪级行政区域

一般根据税务实践认为,劳务发生地以第三级行政区划中的县、区可以了。

Q4:非纳税单位和个人如何开具发票?

非纳税单位和个人偶尔发生经营行为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材料到劳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开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收税款。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 ,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 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 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施工单位无论是甲方供料还是包工包料,都应该按工程的总造价全额交纳营业税。甲方供料发票在甲方入帐,施工单位按工程予决算计交营业税,甲方供料部分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Q5:建筑业的增值税发票是在劳务发生地开具还是在机构所在地开具

是在劳务发生地预交,在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

如果提供建筑营业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请到主管国税局大厅 代 开 3%的增值税 专 票的,,但须按票面当场缴纳增值税,以及向地税局缴纳个税,附加税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