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输出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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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在税务方面有什么区别,求高手赐教

劳务派遣是指人力资源公司为工厂提供劳务人员,但劳务人员并非工厂正式员工,其用人单位是人力资源公司。

劳务输出可以是做劳务派遣,也可以是将劳务人员全部转给工厂。若转给工厂,劳务人员就是工厂的正式工了,与人力资源公司不再有劳务关系。

税务方面,没什么区别,都是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自有的房产,还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合同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你好!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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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原则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劳务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有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中介公司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原则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劳务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Q3:劳务输出与劳务派遣等同吗

不是一种方式,劳务派遣单位只需由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即可。

而劳务输出必须有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的前置许可文件才能从事此行业。

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每月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费用。

劳务输出,是一次性的向用人单位输送员工,由用人单位按人头一次性向劳务输出机构付费。

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输出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Q4: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共单位的行为。其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实行运用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般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

劳动派遣工就是指被派遣的劳动者。假如你与甲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甲公司安排你前往乙公司参加劳务,这个时候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派遣工,享受乙公司的报酬。根据我国《劳务派遣暂定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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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用工企业不承担雇佣员工的薪资及社保等福利,有第三方公司即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员工薪资,劳动合同部于雇佣的企业签署,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