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安排(怎样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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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应注意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第1,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享有和其他劳动者一样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协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该支付经济补偿的,派遣单位同样需依法支付。 《劳动合同法》强调了派遣单位的以下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2,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社会保险金及工伤事故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劳务派遣协议可以这些事项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及劳动合同对工资支付的标准、方式,社会保险金及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均作了约定。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会保险金及工伤事故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如果劳务派遣协议没有约定,这些义务均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第3,用工单位应履行相应义务。 《劳动合同法》将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称为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Q2:怎样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式管理
首先,要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范围。
企事业单位用工,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建立一支基本职工队伍为主,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务型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明确规定派遣的范围。如外地企业进入当地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或当地未注册机构的所需用工,因其不具法人资格而不能直接招用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要由劳务型公司派遣劳务人员供其使用。再如,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需使用编外人员,也可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其次,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型企业,应与招聘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明确作为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及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工资支付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等,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证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手续。劳务型公司在进行劳务派遣时,还必须与企事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依法建立劳务派遣与使用关系,明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标准,以及社会保险费结付标准和缴纳办法。可以说,劳务型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是依法规范用工、避免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再次,要做好对劳务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劳务型公司不能只管收费,还应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主动按月与用人单位核对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和考勤、工作业绩考核等资料,并将用人单位反馈的原始资料保存备案,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作为用人单位,不能只管用人,要求劳务人员提供劳务,而应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劳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岗位培训,做思想教育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按月将所使用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结转和考勤、业绩等资料反馈给劳务型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可以由劳务型企业按月足额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由劳务型企业与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约定,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代扣的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划转给劳务派遣企业,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劳动者;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劳动者义务的,由劳务型企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通过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使劳务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要加强对劳务派遣的执法监察。
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型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的执法监察,重点是监督检查劳务型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为劳务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的情况。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型公司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以确保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人员行为的规范化,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落实 用工计划、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统一劳务派遣机构、统一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标准和统一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方式等"五统一"的思路
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
Q3: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这个节奏非常快的社会,不管是企业招人还是求职的人,找到合适的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劳务公司作为两者的中介解决了不少麻烦。不管是企业还是求职员工,都会想知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派遣内容
派遣合同应当载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应当审核派遣企业的资质
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派遣服务,有些经过政府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所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查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工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比如用人单位要求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派遣劳动者设置活动的禁止性区域、严守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等劳动纪律的规范。
(四)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驾驶司机等。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某超市保安对消费者实施搜身或殴打等行为,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五)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者派遣期限的约定
用人单位为了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和便于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总是希望派遣企业指派的劳动者的人员相对稳定。所以现有的劳务派遣合同都是没有规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
Q4:如何用好管好劳务派遣工队伍?
要及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负责与员工对接工作的管理员多些交流,在交流中了解员工的最新动向,时不时可以与派遣员工进行实地交流,不要把派遣工当成另类看待,让他们没有什么归属感,一般都比较好管理的。另外如果合作派遣公司的话,要选择正规派遣公司,这样他们才不会对派遣工不闻不问,他们的派遣员工关系做好了,也方便你们管理。
随着企业用工制度不断改革,企业用工形式出现了多元化,招录了不少劳务派遣工。目前劳务派遣工在企业职工的比例逐年增加,尤其是采掘一线的劳务派遣工占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全民工和全民合同制工人的总和,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加强劳务派遣工的管理,调动其积极性,让他们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注重引导,提高其工作自觉性。劳务派遣工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觉悟不高,要发挥基层区队党支部的思想政治作用,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工区和矿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安排他们积极参与,使其从中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各级管理人员也要主动靠上去,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因病、伤住院的职工要及时看望慰问,家庭有困难的进行帮扶。各部门都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在安排工作时,也要结合实际,对体力好和体力差的职工区别对待,对文化水平高和技术水平差的也要有所区分,对奉献多的和奉献少的在收入上拉开差距。同时关心他们的学习,消除其临时观念,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安能力。
强化管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劳务派遣工一般来自农村,平时纪律观念较差,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规范他们的行为,严格要求,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管理。要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学习文化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由于目前劳务派遣工相对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煤矿行业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及生产环境差、收入相对偏低等致使这部分职工工作不太安心,存在临时观念,更有甚者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此,我们要从思想上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运用企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事故案例、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促其转变观念,彻底纠正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学习无用等错误认识,真正意识到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学习知识技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他们尽快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经济收入。同时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树立大局观念,树立诚信意识,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矿纪矿规,安心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
突出激励,提高其工作主动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劳务派遣工在企业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为企业创造财富而默默无闻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因此我们要从政治上、经济上提高他们的待遇。他们中有的在煤矿干了几年或十几年,分布在井下的各个岗位,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有较好的吃苦精神,有的表现较为突出,要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在政治待遇上要一视同仁,对表现好的职工,在班组长任用、入党,文明职工评选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同时强化劳务派遣工的职业生涯设计,使他们真正想干、会干、干好。要通过开展一日一题、一周一课、一月一考等形式,结合案例教育与分析,让派遣工们真实地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企业要从一开始就要将熟练工和派遣工结对子,进行帮教,及时反馈派遣工的信息,每个人有哪方面的特长,想干什么,学习和工作能力如何,结合企业的发展实际,从而帮助他们进行职业生涯的设计,让他们干有奔头,对企业和自身发展充满自信和渴望。
Q5:劳务派遣人员注意事项
劳务派遣人员注意事项:1、在派遣时企业不得向劳务派遣工收取任何费用。2、用工企业在计算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时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同地区同酬和同工同酬。3、用工企业不得将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劳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4、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5、用工单位除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以外,不得随意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或直接解除用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