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机构章程(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内容导航:
Q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
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6、银行开户;
7、税务局核税;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一)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
3.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5.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6.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7.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8.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9.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10.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超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2.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做出虚假承诺;
3.介绍从事法律禁止的职业;
4.为非法的招聘单位推荐人才;
5.擅自发布或者泄露人才个人信息和资料;
6.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租赁经营;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在年审中凡是没有达到原许可审批时的设定条件的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评为不合格,但可视实际情况允许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达到原设定条件者,复评为合格。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或未开展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为年审不合格,依法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对通过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记录加盖年审合格的公章;没有通过年审的,督促其整改后再予以重新年审,再次年审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注销。
注销许可证的情形请参见上述第4、5条。
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行业:
1、从事人力行业的人力中介公司;
2、猎头服务公司;
3、网上招聘;
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的;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5、从业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劳务培训或职业培训”等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提供专兼职教师资料、教室或相应教学设施证明、已开展的培训项目总结及拟开展的培训项目计划;
7、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或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劳务派遣许可证》。
并提供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间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以抽查方式检查;
8、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网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网络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还需提供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资料;
9、对获准经营“人才测评”业务的,需提供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的测评设备证明、专职测评人员资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结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是不予通过:
1、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
2、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
3、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的;
4、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
5、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
6、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
7、成立后超过6 个月未开业或自行歇业连续6 个月以上的。
如果在没有进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之前,出现以上情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及时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进行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资社保部--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客户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视频近2分钟及照片(体现出办公场所环境及办公设备和房产证上的地址)
3. 企业章程(与工商局备案的一致)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中及高中以上)电话邮箱
5. 办公场所证明
6、公章、法人章
7、省人力资源师1名( 市里面需要两名),需要身份证,毕业证和人力资源师证原件
8、联系人电话、邮箱
也可直接找到代办公司来全称包办,如天擎科技是主做东三省互联网资质办理,业务熟练省心,非常专业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要求:
1、10万注册资金需要实到;
2、需要一本人才中介师和四本人才中介员 ;
3、要有50个平方的实地办公楼或商业性地产。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3、申请报告;
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4名以上专职人员的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资格证》或《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及相对应的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并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的意向书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6、新设立的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至少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或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8、应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不得为私人住宅),如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东所有权证。
9、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流程:
1、提交申请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相关部门受理,进行资金的审核;
3、勘察,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4、审核通过,准予办理
5、颁发证件。
依七依二零七巴武武巴巴,有十年经验,可以帮忙
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获有政治权利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 资源”字样。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冠以“山东”字样的或中外合资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3、有完备的办公设施,建有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帐;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4、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指导师资格。发放《许可证》之日一年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所需证件:
一、开办申请书;
二、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 ,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六、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帐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八、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原件3份)
办理流程:
申请开办 a 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提出申请→向营业场所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材料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完成准入评审→符合条件的→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并向社会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Q2: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赔偿责
旧劳动法上未明确规定。。。派遣员工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我们日常操作起来就是事先约定责任全由用工单位承担。但真闹上法庭这三角关系就复杂了。。。
对于新劳动法,一般劳务派遣单位都会与用工单位事先达成一致
派遣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用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但一般两者会达成这样的协议)
当然若是上述两者本身未有一份明确责任的合同,那么派遣单位在法律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搜一下: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赔偿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3:劳务公司章程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Q4:关于劳务派遣合同中的条款
1、岗位工作调整能在合同中直接约定。2、经济处罚不能得到法律支持。3、旷工否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4、这个条款不合法。5、如果工作交接是对方的缘故未能按期完成,你不必须承担以上结果吗。6、赶快找规章制度看看呀!
你好!你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告之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要求再向派遣单位提出用工计划,双方协商好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你想立即解除的话,双方协商也可以执行并无需支付赔偿金。
Q5: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派遣期限; (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六)工作岗位; (七)用工单位;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九)劳动报酬; (十)社会保险; (十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