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转正(请问劳务派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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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在国企劳动派遣合法吗?
合法,你只是和中介签劳动合同而已,没什么不合法的,我们厂也有这种用工形式,要真是不合法,也就不能继续下去了。
Q2:派遣制员工与劳务派遣有何区别? 劳务派遣在国企会有转正机会么? 请问国家没有考虑取消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制度,而派遣制员工是劳动派遣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有的国企有转正机会,但是大多数没有。上海正在考虑取消劳务派遣。不知道是不是向全国推广。
合同制 在A公司签署了合同,在A公司上班 派遣制 在A公司签署了合同,A派遣你去B公司上班 区别不大 派遣制也是合同制的一种 关键要看派遣合同签署情况 比如工资福利哪边负责 出了事情谁管理 等等转正的机会是有的
公司与个体的区别 制度方面的问题 只能猜测 但不能确定
Q3:在国有企业中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员工有什么具体的区别?
区别如下:劳务派遣员工其编制是在劳务公司,其雇用性质相当于临时的合同工,没有正式职工的转岗和晋升调级机会,薪金福利也由劳务公司发放。而国企正式员工系正式编制在册的国企职工,由企业直接发工资。
关于薪金待遇因人的态度能力和岗位需求而异,倒不一定比正式职工来得少,但是签订后也基本上很少调整。合同签订期不会超过2年,一般从3个月到2年不等。
区别如下: 劳务派遣员工其编制bai是在劳务公司,其雇用性质相当于临时的合同工,没有正式职工的转岗和晋升du调级机会,薪金福利也由劳务公司发放。而国企zhi正式员工系正式编制在册的国企职工,由企业直接dao发工资。 关于薪金待遇因人的态度能力和岗位需求而异,倒不版一定比正式职工来得少,但是签订后也基本上很少调整。合同签权订期不会超过2年,一般从3个月到2年不等。
Q4:在国企做劳务派遣工,有前途吗?
我曾经就是在国企做了7年的派遣工,可以很肯定的对你说“没有什么前途!早走早好!”
一、劳务派遣永远低人三等以上
国企里面的阶层大致可以分为4层决策层、部门管理层、基层管理、普通员工,一层压一层,阶级还是比较分明的。
而劳务派遣就是还在普通员工之下的一层。
虽然挂了一个同工同酬的名义;但是实际却是能够同工同酬都算是良心企业、同工不同待遇更是必然的现象。谁都可以欺压你。别说领导的吩咐,就是一个普通员工也能把你呼来喝去的。
对岗位没和工作有任何选择的权利、其他的福利、津贴、年金从来不会和你有关,更别提什么晋升机制了,你连想反应一下工作情况的渠道的都没有。
二、一句“有转正的可能”骗了多少人
很多人进入劳务派遣,都是因为公司的一句“有转正的机会”,就如飞蛾扑火般的被吸引进到劳务派遣来。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每年的转正与其说指标少,倒不如说只为个别人而开。随着国家对派遣制的要求越来越多,企业尤其是国企对于派遣制已经是又要用又要防范的态度。
以我所在的行业的国企而言,曾经也是劳务派遣的重灾区,13、14年我所在省份的三家行业国企在国家的压力下对派遣制采用了截然不同的做法。一家持续慢慢转,一家大手一挥全部转正、还有一家更狠全部划成劳动外包,连性质都变了。
我很幸运在16年底转正了,自我那一批之后到现在已经快3年没有任何转正的指标出来。
你觉得你有多大的机会能转正?
三、劳务派遣的前途在你进入的那天就已经注定
劳务派遣的前途看似美好,实则隔着一块玻璃,一切都是看得到、摸不到。 劳务派遣的前途从你进入的那天起,你就已经到达了终点,他即是起点也是你的终点。
总结来说,劳务派遣没有任何前途可言,能走就走,不要留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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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请问劳务派遣好吗?
劳务派遣公司未来很有发展潜力,但是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或者业务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在外行人还是看了一头雾水,为什么劳务派遣已经不行了,还有发展潜力呢?
实在是矛盾,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虽然是叫这个名字, 但是他的业务是多元化的,不一定是真的做劳务派遣,有可能就是有个派遣许可证而已, 这里就要极简的介绍一下这个行业的历史,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最早出现是用来解决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无法雇佣中国本地员工的问题的,让他们从中国的劳务派遣公司去租人用 ,用来解决政府,事业单位编制有限,但是有需要人手来做事情的问题。
比如你经常能看到的辅警,政务大厅办事员就是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后来外资企业可以直接雇佣中国员工,但是制造业外资发现劳务派遣大法好, 中国的劳动法这么偏向劳方,资方这么吃亏,找个派遣公司 把普工都派遣,既不用承担劳资风险,派遣公司还能把招聘的活揽了,所以在2008年前后,外资企业大量进入中国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也开始大量涌现,大家搞得不亦乐乎, 但是人社部门看到了隐患, 人想用就用,不想用弄走,企业不承担用工责任,如果一旦发生就业危机, 这么多人就业出问题,你拍屁股走了,这个烂摊子就丢给社会了。
要知道,就业出问题是会引发社会危机的,同时,企业开始压缩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再加上劳务派遣公司的参差不齐, 劳资纠纷越来越多,这时候人社部2013年就出台了一个规定,叫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给劳务派遣现用工模式加了很多的限制,要求派遣工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 ,要求企业及使用爱钱你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必须承担用工责任派遣公司也必须承担用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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