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在公立高校工作,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在工资和福利上有什么区别么?
内容导航:
Q1:人事代理合同和劳动派遣合同本质区别有什么不同
人事代理合同 第一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 代理方是指沈阳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劳动派遣合同 是用人职工与单位签订的
性质上的区别。
Q2:在公立高校工作,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在工资和福利上有什么区别么?
1、人事代理的工资收入,远远高于劳务派遣工。人事代理的工资收入等个人待遇、社会地位,只略低于正式职工。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付的,其工资水平不仅低于正式职工,也低于人事代理和合同工,属于收入最低的阶层。
2、劳务派遣的保障不如人事代理。如果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人事代理是由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而劳务派遣工则往往在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推诿扯皮,个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人事代理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相对比较正规,而劳务派遣工要么什么都没有,要么就是不能按时缴纳,或者缺项漏项。
3、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工虽然都是编外人员,是临时工,也都没有机会转正入编。但相对而言,人事代理是最接近正式职工的,而劳务派遣工却即使是在临时用工模式中,也是处于最低层次的,不仅收入待遇低,个人也没有什么保障。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比起来,唯一的优点就是就业门槛低。没有一般的能力与关系,你当不了人事代理。可是,只要是个人,一般都能找到劳务派遣的工作。除此而外,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没法比。
首先,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而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务派遣公司产生的,和用人单位只存在间接关系,不直接由用人单位供养和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人事代理
搜狗百科-劳务派遣
Q3: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是一回事吗?我有点迷糊,有人了解吗?
首先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有很大的不同,区别主要在于劳动关系的归属,人事代理项目很多,包括了社保代理,档案代理,劳动关系手续代办等。顾名思义,代理或代办,要求用工企业资金拥有独立的办理账户,人力公司只是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理解为,人力公司只是充当了用工单位的人事部的职员。
但劳务派遣就不同了,首先就是员工的劳动关系,也就是合同是直接和人力公司签署,而不是用工企业,而且社保、公积金等缴纳也无需用工单位建立账户,而是经过人力公司的账户缴纳,对于员工来讲,享受的劳动权利是一样的,只是可能企业归属感会差一点,但由于劳动手续繁杂,而且调整比较频繁,一般单位为了省事都会直接选择劳务派遣
人事代理只是代理你的人事档案,劳务派遣是用工的一种形式,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人员到其它公司上班。
两个是不同的. 人事代理, 只是简单帮忙购买社保等. 劳务派遣, 就有招聘等服务,是一种用工方式.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是一个意思
Q4: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有何区别?
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从表面上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人事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其具体的区别如下:
1、 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1、 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2、 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3、 人事代理的内容同劳务派遣完全不同。
劳务派遣是以排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项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北京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经许可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可分别开展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 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
(2) 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
(3) 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
(5)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受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
(6)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
(7)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
(8) 代办聘用合同鉴证;
(9) 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
(10)其他人事管理事项。”其他地方规章也做出了相类似的规定。
4、 实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承担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定的,只承担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施管理实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我们不能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否认二者的区别,如果把劳务派遣当作人事代理进行调整势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
Q5:人事代理合同跟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人事代理是帮忙保管档案和协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不发放薪酬,要缴纳服务费;而劳务派遣则是发放薪酬,帮忙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用缴纳服务费。
法律分析
人事代理本质上属于单位的一种人事业务的外包,即用人单位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把本应单位负责的人事业务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如委托人才中心缴纳职工的保险,委托人才中心保存职工的档案等;劳务派遣是职工和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人属于公司的人,只是雇佣给用人单位使用,相当于将资源转借给别人使用。主要区别在于职工隶属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同。人事代理: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由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涉及三方法律关系:派遣公司(用人单位)、被派遣职工(劳动者)、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办理),但是被托管人员的劳动关系仍隶属于原委托企业。人事代理为那些没有权力调动、掌管个人档案、没有权力解决人才户籍迁入问题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无上级部门的单位解决了档案管理、户籍迁入、职称评定和证件办理、社会保险办理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