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管辖法院?义务帮工与承揽受害责任概念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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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环卫工人中暑属于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吗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属于传统民法上的雇主责任,即以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从事雇佣活动为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的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可见,提供劳务者致人损害由接受劳务者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进行劳动并接受其管理,其劳动成果也由接受劳务一方享有,因此,其在劳务中致人损害应当由劳务接受方承担责任。我国理论界认为,这种个人之间基于劳务关系所产生的致害责任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责任在实质上并无不同。接受劳务的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时承担的责任在性质上为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这种替代责任时不以其自身的过错为必要条件,但其承担责任的前提仍然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对他人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说呢...
Q2:义务帮工与承揽受害责任概念是如何的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义务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所引起的纠纷。义务帮工是我国社会生活,特别是农村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因帮工活动受到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被帮工人对帮工人的损害予以赔偿;如果帮工人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在第三人无法确定或者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被帮工人在第三人不能赔偿的范围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应当予以适当补偿。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Q3: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怎样计算诉讼费
属于雇佣损害赔偿,按照诉讼标的额收费。
不合理,你让法院立案庭给你出示诉讼费收费的规定。
Q4:我和别人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打官司提供劳务者不能举证我有任何过错,而我却能举证提供劳务者三条重
我是毕节赵律师,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可以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当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李凌云律师:13869188384
Q5:法律问题,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受到损害,谁负责赔偿,尽量列举法条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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