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费管理办法?差旅费与企业按规定支付劳务费的差额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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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差旅费与企业按规定支付劳务费的差额怎么核算
正常情况下是需要凭票报销的,也可以使用差旅费报销单,计入出差补助,标准每人每天30元之内不需要合并员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就需要合并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收到钱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营业收入
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Q2:财企[2012]16号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财企[2012]16号 文件 规定安全生产费用 水利水电工程 提取2%,但施工合同...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
Q3:劳务费有什么规定劳务合同三年单位只用一个月零二十二天被单方解除协议,我的劳务费是每月五千元总共上了
未签订劳务协议不影响事实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版》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第七条另有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在内。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认定混合销售的前提条件使货物和劳务可分别核算,即核定劳务收入与成本(劳务费用);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的就没有必要核算劳务费用。
销售中发生的安装劳务费与商品的安装难度、工作量有关,可根据预测使用人数、工作天数、薪金标准来核定;常规商品的安装劳务费是不能按销售费用比核算的,只有经销的所有商品都需要安装的情况下,才会有一个大致费用比。
Q4:劳务费每月800不交税 年底会一起扣吗
法律解析:
劳务费,即 个人所得税 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那么税后劳务费呢?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每一年国家税务总局都会出台一些文件用来指导各 地税 务机关如何开展税务稽查工作。文件内容一般包括当年度哪些行业属于指令性检查项目、哪些行业属于指导性检查项目,以及在哪些区域有一些不同的税收整治重点等内容。而2014年的指导性检查项目中有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于是各地税务机关根据 国税 总局的文件开始制定各地具体的操作规定,将各大高校作为了重点检查单位。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都是支付款项的企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因此我国税法规定支付方负有法定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支付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不小的税务风险。具体内容可参考我以前的文章《代扣代缴非儿戏》,本文不再赘述。 为了避免税收计算的麻烦,很多个人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时,基本上都约定税后劳务费。从2014年1月1日执行的《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23号]文件的第十条规范国家机关培训费用(包括讲课费)的税后标准。文中所谓税后标准是指提供劳务的授课教师拿到的净课酬,而企事业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重新折算。然而在检查中发现有相当比例的单位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问题导致少缴税,给单位埋下了税务风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经营所得; (四)偶然所得。
Q5:病虫害劳务费免增值税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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