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分包如何开票?建筑业劳务外包如何开票?

建筑劳务分包如何开票?建筑业劳务外包如何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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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总包与分包建安发票的开具方法及税务问题

丫丫的,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去看这个问题和回答,累死我了。

我先介绍下,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做的是税务会计,建安发票这块还算是比较的熟悉了。接下来我一个一个的给你回答。

1、“税务说按1000万缴税,发票可以开2000万”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可能你当时听错税务局的回答了。如果当时你们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建安合同金额是1000万,然后结算金额是2000万,就有可能开出2000万的发票,不过绝对不可能只按1000万的金额进行纳税,而应按2000万的金额作为纳税依据。而A公司分包的金额跟你们公司无关,下面跟你解释。

2、分包和总包哪个先开票这个问题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清楚的一点是,建安开票的流程:税务报备→开票→结算(报备则为税务备案:下同)。而总包要在分包之前进行税务报备,这样分包才能有上级项目编码,如果分包在总包之前进行税务报备,那么分包开出来的发票就不能在总包中进行抵扣。接下来是开票,开票是分包要在总包之前,这样的话才能在分包缴纳的税款在总包那抵扣。如果总包在分包之前开票的话,那总包都把税缴纳完了,就无所谓抵扣不抵扣了。

3、税务局的回答简直就是扯淡。项目地的税务局给工程项目报备的时候是按外出经营管理许可证(我们熟称为:外管证)上的金额和合同的金额(当然外管证上的金额和合同金额肯定是一样的)进行报备的,这跟分包不分包没关系,而分包的金额由B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对于开工时要进行税务报备更是扯淡了(假如: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延期开工日期,税务局怎么解释?所以他们回答的一点道理都木有),只要我们的外管证没有过期就可以进行报备,如果他们还说无效,那你跟税务局的领导反映。不过对于外管证应在A公司开出之后一个月内到项目地进行报备,不然就要重办外管证了,这个问题一般在跨省的时候会出现这个问题。

4、A完工了,则会与你公司进行结算,同时将结算金额减去已开票金额的差额,补建安发票给你们公司,跟你们公司未付款没有任何关系。而A公司没有进行开票,只要外管证没有过期便可在什么时候开票就在什么时候开票,当然外管证是可以延期的,只要你们公司出个证明就行了。所以什么滞纳金也是扯淡。

补充的回答:上面说A公司分包给B公司的问题,对于建安项目分包的一般都是劳务,当然也有可能是工程分包。你说A公司分包300万给B公司,那么B公司就要开300万的发票给A公司,并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在开票给你们公司的时候,可以用这300万产生的税费进行抵扣,理由是这300万不是A公司做的工程,A公司不用承担分包的税费。这是A公司与B公司的关系,跟你们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

最好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公司给A公司工程做,你们要管这发票的问题。你们作为甲方,只要A公司去开发票就给你是了,管他是怎么开出来的,只要是正规的建安发票就行了。还有一点,就是你们作为甲方,付款之前必须要求建设单位给你们提供正规的建安发票,不然你们就推延付款了。

不知道你明白了木有,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出来。一起分享下。希望采纳!

需要帮助的话,可以联系我

1、1000W中的300W是B级分包开给A级总包的发票,不存在要开2张发票,B级是向A级收款,并不是向你公司收款,B级分包的发票并不存在你公司的名字,跟你公司没关系。然后A总包拿B分包的300W发票可以抵消A的300W,那么A就只缴纳700W的税款就可以开出1000W的发票给你了。

2、先开B分包、后开A总包。否则原则上来说A总包不能抵扣的。

3、关于外管证金额多了,不正确,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文件。各个地方税务操作略有不同,但按理论上来说多了,不是少了,是可以开出发票的,一般金额多了,结算没那么多钱也是可以的; 关于未备案问题,有个文件规定要一个月之内到对方税务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视为自动作废,但这个文件不是全国统一的。

4、无外管证缴纳全税是无时间限制的,如有外管证且当地税务局建档了,是有限制的。其次可以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不过延长期限和减免滞纳金需要提交资料,需要审核,需要工作日,就怕你来不及。一般申请延长期限的都是在本地有税务登记证的,且连续一段时间都无力承担税款的。

建议:打一份书面申请,阐明绝对与事实相符,请负责人签名,公司盖公章---指A级总包的名义。直接找施工地税务局科长级领导,例如管理科科长、所长说明情况。一般都会酌情考虑,下面都是严格办事的,要他们减免也没权利,只有领导有权限。

总包工程中,建安营业税实行属地原则,现分包单位在建筑地的地方税务局开具建安发票,税务局已经代为开具了发票并收了建安营业税,请问总包方如何计算纳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该条款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总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额为营业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关于开票问题,假设总包工程款为200万元,其中分包为50万元,现在的处理模式应为:总包人向建设单位开具2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5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以分包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

1:1000W中的300W是B级分包开给A级总包的发票,不存在要开2张发票,B级是向A级收款,并不是向你公司收款,B级分包的发票并不存在你公司的名字,跟你公司没关系。然后A总包拿B分包的300W发票可以抵消A的300W,那么A就只缴纳700W的税款就可以开出1000W的发票给你了。

2:先开B分包、后开A总包。否则原则上来说A总包不能抵扣的。

3:关于外管证金额多了,不正确,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文件。各个地方税务操作略有不同,但按理论上来说多了,不是少了,是可以开出发票的,一般金额多了,结算没那么多钱也是可以的; 关于未备案问题,有个文件规定要一个月之内到对方税务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视为自动作废,但这个文件不是全国统一的。

最后:如果无外管证缴纳全税是无时间限制的,如有外管证且当地税务局建档了,是有限制的。其次可以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不过延长期限和减免滞纳金需要提交资料,需要审核,需要工作日,就怕你来不及。一般申请延长期限的都是在本地有税务登记证的,且连续一段时间都无力承担税款的。

建议:打一份书面申请,阐明绝对与事实相符,请负责人签名,公司盖公章---指A级总包的名义。直接找施工地税务局科长级领导,例如管理科科长、所长说明情况。一般都会酌情考虑,下面都是严格办事的,要他们减免也没权利,只有领导有权限

Q2:你好,我是建筑劳务企业,现在开建筑劳务分包的建安票。请问我们的所得税需要些啥票来抵扣啊?

大量农民工啊。建筑业对农民临时工是不去要强制社会保险的。空间很大

问:请问老师:我公司的工人是从劳务公司找的,工人工资直接付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给我单位出具什魔様的票据,劳务公司都缴纳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答:您好! 劳务公司属于经人事局批准的从事人事、劳务等中介活动的企业单位。 主要提供服务业中的代理劳务,依法征收5%的营业税,作为一个公司,可能会涉及营业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这些会转付给职工和社保局,并取得工资单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的凭据。 发票开具服务业的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问:“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那么劳务公司的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呢? 答: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之规定(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通俗来说,是余额为计税依据,转付的保险等不作为营业额的。 问: 那么请问如果一般性的公司(非劳务公司)应客户的要求借调本公司的某些员至该客户公司工作,客户支付借调员工的工资及应付的社会保险,那么该一般性公司是否也可以开具发票给客户,并且可以不交纳营业税呢,因为该一般性公司并未因此而赚取任何的收益,只是在一定期间将本公司员工借调给其他公司使用。这样理解对吗? 答: 您好! 1.对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在实务中是不经常见到的。 2.如果贵司发生了相关的业务,贵司本身又不属于“劳务公司”,也就是没有代理的资格,在工商局方面来看是,超范围经营,会被适当的罚款3.从税务上来讲,你没有列支收入,税务机关所以会参照劳务公司的情况来核定收入,这样会对企业纳税上非常不利的。

Q3:建筑业劳务外包如何开票

劳务外包叫做劳务承揽,是企业为了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迅速占领市场,促进业务的快速成长的一张发展战略。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部的一些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让机构按照企业的目标要求安排人员去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流程:1.开展业务咨询:了解双方公司的意向和基本情况。2.对实际工作的各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和分析。3.制定和提交劳务外包方案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4.双方对方案进行商谈,必要时进行修改完善。5.双方同意,签订《劳务外包合同》。6.执行实施《劳务外包合同》条款,提供好服务。

法律依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2、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Q4:工程建筑,承包方,劳务发票

房产开发商给你们工程款的时候你们要给他们建筑业发票,你们在给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要给你开建筑业发票,在计算营业税时,你们只要用:投资方给你们的工程款 扣除支付给承包商的差额缴税。不知道你是不是想知道这个。

是的总承包方是否能依据劳务分包如果是专用的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Q5:劳务分包公司办理了简易办法征收税率,还可以开11%的发票

对同一个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的,只能按照3%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税率为11%的发票。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可以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

但要注意,劳务分包几乎没什么进项税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