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务关系有无经济补偿(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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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解除劳务关系违约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来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0日通知,31日解除合同,很明显你方公司是不符合劳动法基本规定的,公司必然存在违约行为。至于违约责任,主要参考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同时要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签定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违约责任,则可依照劳动法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没有正当理由将你辞退,应该支付你赔偿金,相当于双倍的经济补偿,没有提前通知,应该支付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3: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被辞退劳务工不具备补偿。
劳务关系期间,单位跟劳务人员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也代表单位对劳务人员辞退是不需要相关补偿。
是辞退吗。如果没超过试用期。就叫辞退。是没有的。如果超过了。就代表双方合同生效。就不叫辞退。叫开除。是要多付一个月工资的
Q4:解除劳务关系的赔偿
损失程度,你需要举证的,如果没有损失,或者举证不能,就难以保障权益。另外既然是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应该给经济补偿金的。
没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辞工单位要按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的原则,给付你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Q5: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务关系 可以得到赔偿吗、原因是该岗位人员要进行精简,并没有提前告知。社会保险按月扣除,但社保账户里并没有到账
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就要补偿一个月工资社保方面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要缴纳的费用或补交
按照劳动合同,应该得到赔偿。
必须赔偿